招标
丁家坑公园遮阳棚及儿童娱乐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函(三次)
金额
4.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0558-55800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丁家坑公园遮阳棚及儿童娱乐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函(三次)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丁家坑公园遮阳棚及儿童娱乐设施采购项目进行询价,请各供应商进行书面报价。
一、采购内容
(一)丁家坑公园遮阳棚及儿童娱乐设施采购项目:遮阳棚、儿童娱乐设施、细沙、彩色标线绘制、石凳搬运(规格及采购样式图见附件)。
(二)采购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关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技术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设施或项目均包含安装或转运到指定位置。因中标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的一律进行返工处理。造成的严重影响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采购、安装及转运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如因中标方原因出现采购质量及施工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事故等问题的,中标方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支付赔偿金。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报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中标方要精心组织施工方案,文明施工,确保安全,要避免扬尘污染,达到环保要求,如若施工中出现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二、预算金额:¥41000元
  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元整。
三、工期:7日历天。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
五、报价要求
1.采购方不组织勘察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施工现场,本次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询价文件中提供的部分工程量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要根据实际施工范围和内容勘察后谨慎报价。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及各种措施费用(工程完工后修复现场及周边被施工破坏环境,所需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投标单位应按相关采购需求内容,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总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报价单格式自拟;
4.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报价单》一式三份,营业执照、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采取现场开标的方式,各投标单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出现相同报价,根据企业状况择优选择。
七、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5:00 。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亳州市城市管理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杜仲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5日15:00。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询价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8-5580068
 
2024年9 月5日
附件:
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
需求描述
单位
工程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控制价(元)
1
遮阳棚
长7m*挑檐宽度4m*地面-挑檐高度大于3m
包括采购及安装

1
18500
18500
2
沙子
细沙
 

90
120
10800
3
石凳搬运
1500mm*500mm*480mm
将凤尾沟景观带(建安路以东)内的8个石质坐凳搬运丁家坑公园指定位置

8
750
6000
4
彩色标线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要求绘制

1
1500
1500
5
儿童娱乐设施
450cm*350cm*350cm
按提供样式图采购及安装,其中
设施立柱采用89mm镀锌钢管。

1
4200
4200
6
项目总控制价(含税)
41000

 
遮阳棚及儿童娱乐设施效果图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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