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省人民医院杏林苑职工住宅项目招标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团队比选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人民医院杏林苑职工住宅项目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团队
二、比选内容
贵州省人民医院杏林苑职工住宅项目清算退场工作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参加原建设单位审计清算退场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比选方式
院内比选。
四、拦标价格
贵州省人民医院杏林苑职工住宅项目清算退场工作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控制价为19.8万元。参与院内比选单位必须严格统一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中标后,控制价×下浮率=最终收费总价,最终收费总价有小数点时,向下取整,保留到个位数。最终收费总价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服务时间及付款方式
自签订之日起至杏林苑职工住宅项目原建设单位清算退场之日止。
六、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律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必须在贵阳当地设立,且设立时间不少于3年,即设立时间不晚于2021年10月1日,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完备的硬件设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的团队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
4. 具有3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提供律师名称和执业证号。
5.竞标人及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料递交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院内比选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将相关资料交至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行政楼21楼杏林苑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
报名电话:0851-85925137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八、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递交
(一)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且一式三份,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
2、资格证明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比选承诺书。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相关证书
8、已完成类似项目简况及业绩情况
9、报价:下浮率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1、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响应承诺及保证措施
1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参加比选时直接递交给院方,现场比选。
2、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比选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0851-85925137
地 址: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行政楼21楼杏林苑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
贵州省人民医院杏林苑职工住宅项目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团队
二、比选内容
贵州省人民医院杏林苑职工住宅项目清算退场工作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参加原建设单位审计清算退场过程中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比选方式
院内比选。
四、拦标价格
贵州省人民医院杏林苑职工住宅项目清算退场工作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采购控制价为19.8万元。参与院内比选单位必须严格统一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中标后,控制价×下浮率=最终收费总价,最终收费总价有小数点时,向下取整,保留到个位数。最终收费总价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服务时间及付款方式
自签订之日起至杏林苑职工住宅项目原建设单位清算退场之日止。
六、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律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必须在贵阳当地设立,且设立时间不少于3年,即设立时间不晚于2021年10月1日,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完备的硬件设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的团队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
4. 具有3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提供律师名称和执业证号。
5.竞标人及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料递交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院内比选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将相关资料交至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行政楼21楼杏林苑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
报名电话:0851-85925137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八、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递交
(一)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且一式三份,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
2、资格证明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比选承诺书。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相关证书
8、已完成类似项目简况及业绩情况
9、报价:下浮率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1、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响应承诺及保证措施
1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参加比选时直接递交给院方,现场比选。
2、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比选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0851-85925137
地 址: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院区行政楼21楼杏林苑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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