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振华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晓卫025-86602545
标书截止时间2018/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8
公告正文
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刚性安全填埋场一期工程)1#填埋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刚性安全填埋场一期工程)1#填埋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西安路与S226省道交汇处

2.工程规模: 焚烧处理能力年处理15000吨/年,包括3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装置、0.4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装置、有效库容7.04万立方米危险废物填埋场以及原料收运系统、公辅设施等,规划用地面积227亩,总建筑面积:19886.88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510090201-BD-003 (刚性安全填埋场一期工程)1#填埋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本次招标范围为1#填埋区及配套工程,包括1#填埋区土建工程及填埋区配套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土方回填、灰土处理、场地整平、桩基施工、土建、视频监控、照明、设备采购及其安装调试、总图临时道路、综合管网、防渗膜预埋件、检修平台预埋件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要求分项报价。
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有漏项的以发包人的书面确认为准;施工图纸做法、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技术规范书要求不一致的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价格投标时考虑,后期不予调整;技术规范书有错误的以发包人的书面确认为准。
27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刚性安全填埋场一期工程)
1#填埋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固危废处理处置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示范区备2016007号,示范区经复〔2017〕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刚性安全填埋场一期工程)1#填埋区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西安路与S226省道交汇处
2.1.2 建设规模:危废填埋1.07万吨/年,有效库容约2.9万立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具体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1.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5月4日
2.1.5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1#填埋区及配套工程,包括1#填埋区土建工程及填埋区配套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土方回填、灰土处理、场地整平、桩基施工、土建、视频监控、照明、设备采购及其安装调试、总图临时道路、综合管网、防渗膜预埋件、检修平台预埋件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要求分项报价。
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有漏项的以发包人的书面确认为准;施工图纸做法、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技术规范书要求不一致的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价格投标时考虑,后期不予调整;技术规范书有错误的以发包人的书面确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3.1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详见苏建招函(2017)12号及高检会【2015】3号文;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b. 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
c.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d.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e.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f.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3.2企业业绩:
企业承担过一个已交(竣)工的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工程或危险废物柔性填埋场工程;
说明:
a. 企业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为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业绩;
b.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业绩须提供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工程业绩的工作范围、投资额必须在所提供的资料中明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工程为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工程或危险废物柔性填埋场工程。(企业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不予认可)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业绩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项目组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外省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原件扫描件须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以下材料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
■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需提供扫描件上传的材料:(以下材料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项目负责人,需额外核验原件并将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资质《核验书》;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
5.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5.2评标入围方式:
符合以上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方法一:全部入围,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5.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投标报价(84分);(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三)投标人业绩(1分)(四)信用评价分(5 分)。
(一)投标报价84分:
(1)报价得分:
基准价的确定: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本项目按照苏建招办[2017]7号文中的方法一或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1.5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三进行评标由抽取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按抽取方式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 页);1.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 页);1.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页);2.0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1.0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4.0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页);1.0分
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80 页。
★注:施工组织设计实行暗标评审的方式。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三)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承担过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工程(土建或防渗),得1分。
(四)信用评价分(5分);
关于信用评价分:此项得分需投标企业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由评标系统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最终得分。
注:(1)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2)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在评标时统一由国泰或者广联达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不需要各家施工单位到建设局308进行打印,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除外〔必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原件(加盖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章),信用综合得分需为最近考核时段的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4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注意事项
8.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程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不真实,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2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连云港黄贵松
连云港朱家旺
张工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
郑磊 18651253807
1381233256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西安路与S226省道交汇处
联 系 人:陈振华
电 话:18640147701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栋1001室
邮政编码:210019
电 话:025-86602545
联 系 人:周晓卫、赵敏慧
E-mail:gxzbjszbb@163.com
11.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06月27日2018年07月0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06月27日2018年07月04日

2.获取地点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西安路与S226省道交汇处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栋10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振华 联 系 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 18640147701 电 话: 025-8660254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gxzbjszbb@163.com

公告来源: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1/003001001/20180627/db074017-188c-449d-9da6-f247e48ed2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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