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献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鲁JUC291荣威牌汽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3.4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6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法官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鲁JUC291荣威牌汽车一辆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82210时至2022823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拍卖网络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JUC291荣威牌汽车一辆

拍卖保留价34666,保证金:6933,增价幅度:500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买,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确认后,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网络询价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现该车辆有违章,只有钥匙一把,无车辆行驶证书,电瓶亏电。

3、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816前与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买代码。买受人应当在2022831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签署《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献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款专户;账号:62284017371817786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献县支行;行号:103144561708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6、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8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过户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管理部门核实。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9、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五、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

法院联系人:郭法官

联系电话:15630733799

法院监督电话:0317-4600032

献县人民法院

2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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