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四次工程及服务(第二次)招标采购服务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G-201804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8年第四次工程及服务(第二次)招标采购服务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8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详见附件一)。
序号 |
招标编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万元)或% |
质量 |
工期/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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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SCG-201804-FW4-59 |
智能运检管控系统完善 |
四川瑞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 |
169.98 |
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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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关于提出异议或投诉的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明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异议或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电话(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028-68137530
投诉电话:028-68133462 传真:028-6813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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