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722-jsmw-g2024-0007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倩楠159507268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营项目 JSZC-320722-JSMW-G2024-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0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JSMW-G2024-0007 

项目名称: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10 万元。

采购需求:

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维项目,包括:1个空气自动站(气象五参数、03、CO、PM2.5、PM10、NOx、S02)、2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至少包含57种PAMS物质)、29套空气自动监测微站(气象五参数、03、TVOC.CO、PM2.5、PM10、NOx、S02)。运维单位需支付更换必要的监测仪器配件费用、耗材费用、网络通讯费用、水电费、检查维护的交通费等保证站点正常运行的全部费用,确保站点设备及系统连续、稳定、有效运行(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东海高新区光明路38号

联系人:王明超

联系电话:18761326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秀水街20号

联系人:朱倩楠

联系电话:15950726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倩楠

电话:1595072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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