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海油服渤海油田生产常规供应守护支持船项目(常规使用)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cnccc-fw-gk-57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启忠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海油服渤海油田生产常规供应守护支持船项目(常规使用)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渤海油田生产常规供应守护支持船项目(常规使用)

采购项目编号:
24-CNCCC-FW-GK-572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4-15 23:28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启忠

联系电话:
01084522383

联系地址:
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1581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中海油服渤海油田生产常规供应守护支持船项目(常规使用)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722/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4-15 0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22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26 09:3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4-26 09:3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渤海油田是中国海油规模最大油田,油田区域划分大致为:渤西、渤中、渤南、辽东、秦皇岛32-6、曹妃甸和蓬莱等。根据渤海油田用船需求,需要租用2艘油田生产常规供应守护支持船。根据船舶功能,船舶主要提供油田各设施及港口之间的船舶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项:提供全海域值班守护、物资供应、人员穿梭等船舶服务。主要依托天津塘沽基地、龙口基地、葫芦岛北港基地等就近支持。同时综合考虑油田的作业性质、平台数量、工作量、离岸距离及海况等因素,由招标人进行最优船舶配置保障。

招标范围:
中海油服渤海油田生产常规供应守护支持船项目(常规使用)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所投船舶应具有有效的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符合证明(DOC)(提供扫描件),且以上证书上的公司名称均与投标人一致。(3)投标人所标船舶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未处于被光租状态)船舶或光租船舶(投标人以光船租赁形式租入船舶),投标人自有船舶需提供与该自有船舶名称一致的船舶所有权证书(全部页面),光租船舶需提供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全部页面),以证明投标船舶为投标人自有或其有效光租期内船舶。 (4)投标人管理同类型的船舶(OSV)规模不少于3艘,并提供不少于3艘船舶所有权证书(全部页面)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全部页面),以证明投标人的运营管理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经营范围应包含国内沿海货物运输,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明确表明服务实际发生的单据所记载服务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至少1个合同的中国海域的近海供应船或其同类完工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服务期间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明确表明服务实际发生的确认单据复印件)。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甲方代表确认的明确表明服务实际发生的单据所记载服务时间、船舶类型、服务内容(应可体现船舶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或服务内容无法体现船舶服务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船舶作业服务业绩完成主体应为投标人,投标人转包完成的业绩无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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