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4年校园“4+N”安全防范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4年校园“4+N”安全防范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4-DX-GG-1004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4年校园“4+N”安全防范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成交人数量 |
不含税金额(元) |
1 |
采购一批智能人脸摄像头、可视报警器、交换机设备 |
1 |
150442.00 |
2 |
采购一批无线报警装置、联防户报警装置设备 |
1 |
76459.50 |
备注:供应商可响应多个标包,最多只能被推荐为1个标包的成交候选人。若供应商在多个标包的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1名,则优先推荐为标包1的成交候选人,标包2不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
1.3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1设备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交货期:标包1与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设备到货至指定地点。
1.5 保修期:标包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标包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6 交货地点:广西贵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具体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总价(元) |
1 |
智能人脸摄像头 |
54424.50 |
可视报警器 |
79203.50 |
|
交换机 |
16814.00 |
|
2 |
学校无线报警装置 |
50442.30 |
联防户报警装置 |
26017.20 |
供应商的任一不含税总价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标包1: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智能人脸摄像头、可视报警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销售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响应,不同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响应的均被否决。如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响应,代理商响应无效。
标包2: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无线报警装置)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销售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响应,不同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响应的均被否决。如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响应,代理商响应无效。
2.3 本项目供应商须承诺所响应产品均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成交后所提供产品与响应质量相符,否则供应商愿意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 (须提供全新原装正品供货承诺函)。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1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1号
邮 编:537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室
电子邮件:gxtfzb@163.com
项目负责人:余贤聪/农雨欣/黄微霜/黎晶晶
联 系 人1:余贤聪
电 话:19914873159
电子邮件:317534690@qq.com
联 系 人2:农雨欣
电 话:17777178374
电子邮件:nongyx20181104@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