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爱琴0591-630379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99986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温先生13799986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爱琴0591-630379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内机械厂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预算价为:150000元。为满足我单位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采购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提供项目技术参数、设计方案、商务条件、样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案征集内容
方案征集项目: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对要征集的采购方案要求如下:
1、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单价限价金额及总预算金额;
2、满足采购人拟采购货物商品所列的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限价要求;
3、针对采购人拟采购货物商品的功能、性能指标等技术参数,在要征集的采购方案中应该要有更加全面、具体的描述,以达到作为采购方案要求;
4、在要征集的采购方案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或倾向性的关键词或内容条款。
※具体方案征集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质条件(与书面方案一同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凡有能力提供本征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参与方案征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及代理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代理人非法人需持法人授权书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与设计方案一并提交,未递交的方案无效。)
(三)方案征集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设计方案:包括项目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和总价、商务条件(如售后服务)、供应商需现场论述方案及介绍样品。
2.样品:反光背心(民、辅警)1个、发光指挥棒1个、肩灯1个、帽灯1个、高速交警外勤专用工作包1个等。
3.纸质材料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单独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及样品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将按作废处理,且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
4.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装袋密封,方案文件必须密封。
5.本次征集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
6.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的;
②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⑤应征方案体现单位名称或能够识别单位信息或有其他记号的;
⑥将设计任务转包其它单位的;
⑦属抄袭作品的。
⑧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及总预算金额
(四)方案征集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 12 日-2023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 
(五)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方案送至杨桥中路118号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三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征方案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应征单位。
2、方案征集论证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址:杨桥中路118号。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三楼会议室。
4.联系人及电话:温先生1379998640
(六)评选办法
设计方案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提交的设计方案达到3家及以上由采购人组织进行评审,供应商需现场论述方案及介绍样品,对满足要求的方案、样品等进行论证,择优录选(采购人有权对方案内容进行调整)。
(七)附则
1.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方案。
2.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予退回。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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