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南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50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7万元
招标公司广南县天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邵武俊14769667946
招标代理机构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叶181871765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南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南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7752100d-be0d-4771-a4cb-6b85554a8cf4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3.24% 贷款 76.76% 外资 % 7752100d-be0d-4771-a4cb-6b85554a8cf4 |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占地26879.99 ㎡,房屋建筑物面积25375.06㎡。其中改建:热链加工配送面积10300.35 ㎡,冷链加工配送(菜、肉类)面积8577.45㎡,冷链加工配送(料包酱汁类)及展示厅建设面积4599.35㎡、 员工餐厅面积1897.91㎡,扩建附属设施5878.09 ㎡,购置项目有关配套设备。7752100d-be0d-4771-a4cb-6b85554a8cf4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04 0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6-3068022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广南县天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邵武俊 |
办公电话: | 1476966794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叶 |
办公电话: | 18187176570 | 移动电话: | 1818717657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2600202400028001001 |
标段名称: | 广南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0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6 09:00 |
开标地点: | (广南县)开标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0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5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 2.5.1勘察、设计服务:完成前期咨询、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5.2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合同条款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及第三方服务费用支付申请的审核、结算审核等; 2.5.3财务审核:从项目初期涉及财务审核工作到竣工决算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审计工作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第3.2 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牵头人为负责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资质要求: | 3.2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财务审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2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 3.4.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3.4.4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5财务审核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审计单位提供);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任意一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拟投单位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时)及其附注(如有时),如无财务报表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2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 3.4.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3.4.4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5财务审核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审计单位提供);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5.2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4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余项目负责人①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信息为准) 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或者评标过程中对可在网站能够查询到的信息进行网站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分项负责人具有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处理。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26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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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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