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八维通科技有限公司2.8458%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2sh1000475-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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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维通科技有限公司2.8458%股权

挂牌日期:2023-01-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32022SH1000475-2
项目名称 八维通科技有限公司2.8458%股权
转让方名称 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2.85
挂牌价格 4,406.4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3-01-3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对应注册资本出资额540万元。 2、截至评估基准日八维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18975.0123万元;实缴资本总额17286.5506万元,股东尚未足额缴纳。 3、本项目标的企业有原股东表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材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132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认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时间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时间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 (1)我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我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 (3)我方同意上海联交所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我方认可标的公司八维通的公司章程。 (5)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股权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股权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不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股权或不了解标的股权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上海联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上海联交所承担任何责任。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股权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股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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