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通过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交通运输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单位。原第一次询价因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本次进行二次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
宁东镇人民政府(银川市灵武市长城路与宁东大街交叉路口南100米)。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主要施工内容为大屏显示系统、系统操作台、视频会议系统、调度室软装和软件平台建设对接等施工。(具体参数见附件)
2.本项目工期为30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起算)。
3.本项目质量标准为合格,且需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4.本次报价总价不得超过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
四、报名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营范围含本项目必备相应资质)。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6:00到宁东镇人民政府二楼综合办公室提交报价文书。报价文书要求密封,密封外注明报价单位名称。
2.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报价,取消中标资格。
3.开标时,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以备核验,如未带原件,拒绝投标。
六、报价文书要求
报价文书:包括以下材料(一式三份进行装订,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方案和报价单(企业简介、业绩和服务能力、项目设计方案及活动所需物品清单报价等)。
4.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送,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报价函及承诺。
七、其他
报名结束后,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不退还。所提交的方案最终是否被选用,提交单位可以电话咨询本单位。
附件:
附件1: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层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指南.docx
附件2:宁东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询价清单.docx
附件3:效果图.docx
宁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1537891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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