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人行道花岗岩阻车石柱安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cz-2203033-230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君卓137335799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人行道花岗岩阻车石柱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16:25发布单位: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1项目监管地:武当山特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人行道花岗岩阻车石柱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明天印象创业园2楼业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Z-2203033-2305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81450-2023-00261

3、项目名称:人行道花岗岩阻车石柱安装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1.723427(万元)

6、最高限价:101.723427(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按区域共划分为两个包。其中包一(包含太和大道、车站街、公园路、善水街等路段)最高限价为37.20527万元;包二(包含剑河二路、永乐路、武当路、仙都路、皇榜路、博物馆路等路段)最高采购限价为64.518157万元。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参与本项目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明天印象创业园2楼业务部)

3、方式:

方式:现场获取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信息登记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信息登记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业务部)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3楼业务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的落实政府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
2、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3、供应商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同时对包1及包2进行参与。但同时参与两个包的供应商,如在包1中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在评审其它包组时,不再继续授予该供应商为其它包组的成交候选人资格(但需参与评审和排名),授予综合得分为下一排名的供应商为该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当山城管执法大队

地   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综合服务中心2楼

联系方式:0719-566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右侧

联系方式:13733579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君卓

电   话:1373357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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