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城步苗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食用油)统一采购框架协议合作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jk-cbcg-2024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马城186739015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健0739-516466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城步苗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食用油)统一采购框架协议合作项目(第二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000106、采购代理编号:HNJK-CBCG-202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食用油)统一采购框架协议合作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确定成交供应商:直接选定(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五章)”
现更正为:“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次竞价(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五章)”
2、原征集文件中“八、其他3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现更正为:“八、其他31.1 无”
3、原征集文件中“第三章 框架协议文本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现更正为:“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具体方式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服务要求。”
4、原征集文件中“第三章 框架协议文本8.2 甲方的义务(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现更正为:“(5)无”
5、原征集文件中“第三章 框架协议文本-附件2:采购合同三、项目委托:1、甲方在入围供应商中采取直接选定的方法确定乙方承接项目服务。”
现更正为:“第三章 框架协议文本-附件2:采购合同三、项目委托:1、甲方在入围供应商中采取二次竞价的方法确定乙方承接项目服务。”
6、原征集文件中“第五章 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一、2.在第一阶段入围的供应商中采用直接选定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现更正为:“2.在第一阶段入围的供应商中采用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7、原征集文件中“第五章 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的方式。直接选定是指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项目特征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现更正为:“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二次竞价的方式。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具体方式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服务要求。”
8、更正日期:2024.08.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广场路与儒林大道交汇处附近北
联系人:马城
联系方式:18673901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建设路口交叉口柏林国际写字楼1409
联系人:陈健
联系方式:0739-5164666、1587377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 话:0739-5164666、15873777787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000106、采购代理编号:HNJK-CBCG-2024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食用油)统一采购框架协议合作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征集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确定成交供应商:直接选定(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五章)”
现更正为:“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次竞价(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五章)”
2、原征集文件中“八、其他3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现更正为:“八、其他31.1 无”
3、原征集文件中“第三章 框架协议文本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现更正为:“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具体方式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服务要求。”
4、原征集文件中“第三章 框架协议文本8.2 甲方的义务(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现更正为:“(5)无”
5、原征集文件中“第三章 框架协议文本-附件2:采购合同三、项目委托:1、甲方在入围供应商中采取直接选定的方法确定乙方承接项目服务。”
现更正为:“第三章 框架协议文本-附件2:采购合同三、项目委托:1、甲方在入围供应商中采取二次竞价的方法确定乙方承接项目服务。”
6、原征集文件中“第五章 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一、2.在第一阶段入围的供应商中采用直接选定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现更正为:“2.在第一阶段入围的供应商中采用二次竞价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7、原征集文件中“第五章 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的方式。直接选定是指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项目特征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现更正为:“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二次竞价的方式。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具体方式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二节 服务要求。”
8、更正日期:2024.08.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广场路与儒林大道交汇处附近北
联系人:马城
联系方式:18673901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建设路口交叉口柏林国际写字楼1409
联系人:陈健
联系方式:0739-5164666、1587377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 话:0739-5164666、1587377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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