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1555号(贵港恒大城)16幢301号房屋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107.8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7.8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林拍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本院定于2022年7月28日10:00至2022年7月29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09,户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贵港市港北区布山大道1555号(贵港恒大城)16幢301号房屋一套

标的物详情:

(1)产权证号:桂(2018)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15832号,证载建筑面积: 184.67㎡,套内建筑面积:147.43㎡,分摊面积:37.24㎡,规划用途:住宅,建筑结构:钢混。抵押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2)总楼层6层,该房屋位于第3层。房屋装修情况请参考照片,按现状进行拍卖,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截止至2022年5月,共欠物业费13845元。房屋拍卖保留价由港北区税务局提供询价价格参考。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税种、税率说明:

房屋类型

购买人身份

契税(成交价)

印花税

住宅

个人

1.唯一住房

90㎡及以下: 1%

90㎡以上: 1.5%

2.二套住房

90㎡及以下: 1%

90㎡以上: 2%

3.三套及以上: 3%

企业

3%

0.05%

非住宅

个人

3%

0.05%

企业

3%

0.05%

以上过户税种、税率说明仅供参考,实际过户税、费详询相关部门,以实际缴纳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7月28日10:00至2022年7月29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询价:1078473元,起拍价:135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 5000元;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如有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情况,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到小区物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房屋过户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2、产权登记信息(面积、抵押、使用性质等)由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提供,成交后按照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法院不承诺提供标的物的产权证原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注销公告期限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3、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4、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修改公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当事人和解、执行完毕、标的物不宜处置等),本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5、本次拍卖价格仅指房屋价值,家具家电不包含在内。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 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风险提醒】

1、如需强制交付,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等)先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款扣除返还,如与拍卖无关的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

2、如标的物因政策、开发商、标的物违建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3、法院处置的房产不包括户籍登记,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4、买受人自领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完税产生滞纳金的,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报名方式:

淘宝网报名,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116000381919,本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市广场支行,转账备注:(2022)桂0802执972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

十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振林拍卖咨询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振林拍卖咨询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

十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4日

看样咨询致电:广西振林拍卖咨询有限公司(朱先生)17377596303、(姜先生)13086771237

法院咨询电话: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0775-455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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