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炼钢总厂四分厂钢包及铁水罐烘烤器使用转炉煤气节能改造项目煤气管道支架及烘烤器安装施工(第四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景利67366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炼钢总厂四分厂钢包及铁水罐烘烤器使用转炉煤气节能改造项目煤气管道支架及烘烤器安装施工(第四次)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炼钢总厂四分厂钢包及铁水罐烘烤器使用转炉煤气节能改造项目煤气管道支架及烘烤器安装施工(第四次)AGGFGSGGXHD240321115125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炼钢总厂四分厂钢包及铁水罐烘烤器使用转炉煤气节能改造项目煤气管道支架及烘烤器安装施工(第四次)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1、图纸:10031745DRZL01GL001(1-3)、10031745DRZL01ST001(1-20)、10031745DRZL01ST002(1-15)、10031745DRZL01SM001(1-13),详见附件7:炼钢总厂四分厂钢包及铁水罐烘烤器使用转炉煤气节能改造项目煤气管道支架及烘烤器安装施工图纸目录;

2、施工缺陷:炼钢总厂四分厂钢包及铁水罐烘烤器使用转炉煤气节能改造项目煤气管道支架及烘烤器安装施工补充缺陷

3、施工包含各种特殊施工措施和大型吊装台班及预算定额以外的倒运或运输等,不予增补。

4、要求:施工单位按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按照公司及总厂对安全、施工人员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施工单位考虑文明施工要求;并负责设备卸车及倒运。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营业执照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5)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1份(上传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2、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炼钢总厂四分厂钢包及铁水罐烘烤器使用转炉煤气节能改造项目煤气管道支架及烘烤器安装施工一施工专业承包工程投标说明及要求。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11时30分2024年03月25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邬全海

联系人:

陈景利

电话:

13704925050

电话:

6736651

8.    专项治理举报电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0321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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