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留田大桥、白岩1#桥、白岩2#桥)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c(宁)2024-063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0593-272288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石0593-299711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留田大桥、白岩1#桥、白 岩2#桥)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
磋商方式组织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留田大桥、白岩 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留田大桥、白岩1#桥、白岩 桥、白岩2#桥)工程项目洪水影
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
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留田大桥、白岩1#桥、白岩2#桥)工程项目洪水影响
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HCZC(宁)2024-06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2)报价明细要求:
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留田大桥、白岩1#桥、白岩2#桥)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
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7 日23:59:59,获取地点及方式 获取地点及方式: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
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购买磋商文件。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
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同供应商报名期限。
7.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
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件邮箱:2594328633@qq.com)。购买采
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在< 2024年12 月24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 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
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及资料下载,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 息。
13.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总部经济大楼12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法:0593-2722886
14.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
联系人:小石
电话:0593-2997118
采购公告附件: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 玉 彬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项 | 480000元 | 480000元 | 0元 |
序 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 单位 | 报 价 单 位 | 最高限 价 | 价 款 形 式 | 报 价 说 明 |
1 | 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留 田大桥、白岩1#桥、白岩2#桥)工程 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元 | 480000.00 | 总 价 | 无 |
序 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 量 单 位 | 报 价 单 位 | 最高限 价 | 价 款 形 式 | 报 价 说 明 |
1 | 宁古高速洋中互通 至虎贝镇公路(留 田大桥、白 岩1#桥、白 岩2#桥)工程项目 洪水影响评价服务 采购项目 | 宁古高速洋中互 通至虎贝镇公路(留田大桥、白 岩1#桥、白 岩2#桥)工程项 目洪水影响评价 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元 | 480000.00 | 总 价 |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 上资质。(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 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 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 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 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5、本项目为 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 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磋商文件编号:HCZC(宁)2024-063 |
项目名称:宁古高速洋中互通至虎贝镇公路(留田大桥、白岩1#桥、白岩2#桥)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E-mail: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
手机:电话:传真: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