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许信高速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j-3gs-xx7-招字(2022)-002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先生1820397393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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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4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许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沥青路面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86号)中新增高速公路规划项目之一,在京港澳高速与许广高速之间形成连接豫中南地区又一条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不仅承担区域交通间的快速交流作用,同时还与永登、兰南、宁洛、周南、新阳、息邢和沪陕等多条高速公路衔接,使各高速公路之间实现快速转换,并与区域内其他国道、省道、城市快速路等连接成网,形成区域内较为完善、高效的高等级公路运输体系。

根据标段划分方案,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第7合同段位于驻马店市确山县境内,起讫桩号K125+800~K139+900,全长14.1公里,标段内与新阳高速交叉,在此设横山枢纽互通;与S334省道交叉,设瓦岗互通。合同段全境处于确山县境内。本标段采用四车道高公路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新建高速,路基宽度26m,设计时速100km/h。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年08月10日开始, 2022 年12月31日完工,总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2年08月开始,2022年12月完成沥青路面施工劳务合作工程,总工期为143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沥青路面工程劳务合作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GCJ-3GS-XX7-招字(2022)-002号。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类别

合作工程名称

招标单元

起止桩号

主要施工内容

备注

施工劳务工程

沥青路面施工劳务工程

001

K125+786-K139+900

沥青混合料运输;沥青混合料前台劳务;沥青混合料后台劳务


002

K125+786-K139+900

透层;粘层;封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三年(201903 月01日以后,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具备相关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四证一照”,即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如果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果没有原件需要打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4)企业近3年(201903月01日以后,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总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沥青路面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5)要求各招标单元的投标人要有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经验。

3.1.2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

3.1.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沥青路面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劳务合作单位年审结果中进入黑名单的。

d.不在工程局集团2021年年审名单和合格劳务供方名录的。

e.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r.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人在同一子(分)公司(事业部)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且在许信高速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 2 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 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4 日-2022年07月16日,每日8:30-11:50,14:00-17:20(节假日可投递),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ysjcsgl@126.com邮箱进行电子报名登记,如联系邮箱非报名邮箱请注明联系邮箱,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满足本招标公告3.1款规定的合同协议书

(6)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果没有原件需要打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可不提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注:请按以上格式报名,扫描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因资料无法识别造成审核不通过,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原件审核,如原件与报名时扫描件不符,招标人可拒绝接收其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文件。

4.2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1日内电话或者邮箱通知是否通过购买条件审核,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请及时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招标文件(PDF电子版)每套售价500元。(投2个单元的收取2份购买费)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或假资料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假资料的将列入黑名单。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每单元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投两个单元的需缴纳两份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20731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许信高速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沥青路面工程施工第X单元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 号:41050167282000000597

联 系 人:杜会计联系电话:15838269883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01日09: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楼20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扫描二维码需显示72小时核酸)

6.2开标当日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书中人员资质证书(含身份证)、业绩资料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原件经审核后,当日退还)。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注:所有证件应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袋中,文件袋上粘贴标示内容如下:

1)投标人公司名称

2)投标人所附证件原件列表(含名称及数量)

3)投标人公司联系人电话及姓名

6.3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05室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不得突破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发布。(http://www.gcjjt.com)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标书售卖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18203973937

招标事宜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038243354李女士 电话:13700853676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67165369

2022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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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招标网(www.hnzbw.cn)---河南地区招标采购信息专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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