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柳梧铁路LWZF-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我公司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4年12月25日11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4年12月26日11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包件 | 物资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DC01 | 砂子 | 中砂 | 技术规格书及图纸设计要求 | 吨 | 7430 |
2 | 砂子 | 中粗砂 | 技术规格书及图纸设计要求 | 吨 | 2250 | |
3 | 碎石 | 直径1-2cm | 技术规格书及图纸设计要求 | 吨 | 1320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现场验收、数量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无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两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以此类推,供货完毕后,剩余货款六个月内支付完毕。如以银行承兑汇票、云信、融信支付的,票据期限不得超6个月,支付比例不得超50%。甲方出票后,因乙方迟延接收或迟延兑付,导致票据未能签收或未能兑付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供应商须出具所供应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8.其他要求:严格按照询价函格式报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思远 电话:027-8725852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
邮箱:516833398@qq.com
联系人:师全成 电话:17752439197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邮箱:11601071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