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纪委监委电子数据调查专用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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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481000202402000036 | ||||||||||
项目名称:滕州市纪委监委电子数据调查专用机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29.5万元 | ||||||||||
最高限价:29.5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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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及《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财预[2022]137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计划(2023-2025)》,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对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包装以及绿色数据中心等绿色采购政策,施行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5%的优惠。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政策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加分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3月22日9时0分至2024年3月28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或谈判)。 | ||||||||||
4.售价: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4年4月1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提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接受异议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滕州市纪委监委、刘乐0632-5513612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滕州市纪委监委本级 | ||||||||||
地 址:枣庄市滕州市善国北路77号 | ||||||||||
联系方式:刘乐0632-5513612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县(区)海河路1777号海博花园沿街综合楼3层东首 | ||||||||||
联系方式:尚晓瑞0632-5765126、153180026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尚晓瑞 | ||||||||||
联系方式:15318002611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