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永康市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33.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767号-fycg012
预算金额33.2万元
招标联系人傅恬梦0579-892890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炳旭1825787236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4]1767号-FYCG012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332000(元)牵头供应商: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
投标联合体: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金华市双林南街6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永康市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永康市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校准项目:在线pH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校准项目:在线pH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校准项目:在线pH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楼晓荣,应笑如,徐丽疆(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俊峰,成腾飞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联合体)79.079.575.574.073.076.210.086.2
1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宁波新材料检验检测中心)43.546.545.549.544.545.99.8855.78
1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42.049.044.045.042.044.49.9854.38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松石西路4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恬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289053

质疑联系人:徐丽疆

质疑联系方式:13958450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市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炳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7872366

质疑联系人:王邵燕

质疑联系方式:1505865533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联系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附件信息:

  • (定稿)招标文件(永康市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doc

    395.3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