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以下简称杭甬高速宁波三期)涉镇海港区10#泊位沥青码头安全技术论证【重新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杭甬复线宁波三期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复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杭甬“双城记”的重要标志性工程,是宁波舟山港重要的集疏运通道。项目路线起于镇海区,连杭甬复线一期工程威海互通,止于北仑柴桥附近,接六横大桥一期工程柴桥枢纽预留节点,路线全长26.15千米,项目总投资约为218.64亿元,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年。本次招标涉镇海港区10#泊位沥青码头安全技术论证服务。
2、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涉镇海港区10#泊位沥青码头安全技术论证服务。对10#泊位油品泄漏及火灾对大桥的安全运营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具体内容包括:1、对项目现场进行调研,对测绘、文献资料收集与分析,对类似港口码头已发生的可借鉴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构建10#泊位工程典型事故情景;
2、通过模拟计算软件对10#泊位管道泄漏及火灾等事故开展模拟计算,分析影响范围;
3、针对分析结果提出10#泊位与相关设施安全距离的建议及防护措施建议;
4、乙方自接受委托后,60日内完成安全技术论证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
5、乙方负责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6、乙方向甲方提交经评审通过的报告10份;
7、乙方负责报告评审会议的专家咨询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等费用,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确保项目审查通过并顺利实施。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5、其他: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证书(水运)部属科研单位。
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0月2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10 月27日9时00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1: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龙潭山路55号海星孵化园A座3F
联系人:徐剑静 电话:18958996830
3、监督部门:招标人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科创中心A座22F
电话:0571-56181038
采购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 2023年10月20日
1、项目概况:杭甬复线宁波三期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复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杭甬“双城记”的重要标志性工程,是宁波舟山港重要的集疏运通道。项目路线起于镇海区,连杭甬复线一期工程威海互通,止于北仑柴桥附近,接六横大桥一期工程柴桥枢纽预留节点,路线全长26.15千米,项目总投资约为218.64亿元,项目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年。本次招标涉镇海港区10#泊位沥青码头安全技术论证服务。
2、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涉镇海港区10#泊位沥青码头安全技术论证服务。对10#泊位油品泄漏及火灾对大桥的安全运营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具体内容包括:1、对项目现场进行调研,对测绘、文献资料收集与分析,对类似港口码头已发生的可借鉴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构建10#泊位工程典型事故情景;
2、通过模拟计算软件对10#泊位管道泄漏及火灾等事故开展模拟计算,分析影响范围;
3、针对分析结果提出10#泊位与相关设施安全距离的建议及防护措施建议;
4、乙方自接受委托后,60日内完成安全技术论证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
5、乙方负责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6、乙方向甲方提交经评审通过的报告10份;
7、乙方负责报告评审会议的专家咨询费、差旅费和会议费等费用,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确保项目审查通过并顺利实施。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5、其他: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证书(水运)部属科研单位。
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0月2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10 月27日9时00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1: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龙潭山路55号海星孵化园A座3F
联系人:徐剑静 电话:18958996830
3、监督部门:招标人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科创中心A座22F
电话:0571-56181038
采购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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