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巩义市审计局2023年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金额
14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3-4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招标公司巩义市审计局
招标联系人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花海燕0371-688659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巩义市审计局2023年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3-4 | ||||||||||||||||
2、项目名称:巩义市审计局2023年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4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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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第一标包:征集造价咨询机构承担巩义市审计局委托的工程造价审计业务; 第二标包:征集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巩义市审计局委托的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专项审计以及其他类型审计(如预算执行、决算情况审计等)。 5.2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3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巩义市审计局。 5.4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5.5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巩义市及征集人指定地点。 5.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征集人及服务对象要求。 5.7征集数量: 第一标包:征集10家机构; 第二标包:征集3家机构。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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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声明函》详见征集文件)。 3.2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第一标包: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第二标包: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3.3信誉要求: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釆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釆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釆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釆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岀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釆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登陆会员专区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征集文件)及资料。注:获取征集文件后,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GYTF)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凭CA密匙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启,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征集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远程开启的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响应文件开启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响应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如有)、多轮报价(如有)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投标人(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监督单位名称: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 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0371-64389803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审计局 | ||||||||||||||||
地址:巩义市新兴路河大大厦D区4楼 | ||||||||||||||||
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0371-6435306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 ||||||||||||||||
联系人:花海燕、段明涛、刘梦婷 | ||||||||||||||||
联系方式:0371-6886596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花海燕、段明涛、刘梦婷 | ||||||||||||||||
联系方式:0371-6886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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