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5 18: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泊头市公安局人像智能鉴定工作站单一来源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CZB-CZ-2021-172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公安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泊头市公安局(本级)+189317187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程璐+18932796681 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人像智能鉴定工作站 采购数量:1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为落实公安部《刑事技术重点攻关项目与重点推广项目双十计划》,切实解决基层视频侦查人像鉴定难、样本资源少的问题,公安部五局于2018年2月组织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最高检、最高法、国家安全部等29家单位和厂商研究制定人像检验规范,并对国内14家高科技公司的相关产品进行比较、试用、完善,最后筛选出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人像智能鉴定工作站符合相关功能要求,当前市场上还未有同类产品。该产品沧州地区指定唯一经销商为沧州市君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沧州市君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御宇国际城C区14#楼2-110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供应商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06-28至2021-07-02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http://www.hebpr.cn/)“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联系电话:0317-2175673 采购文件售价: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07-07 09:00 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场) 公示期限:2021-06-18至2021-06-24 财政部门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财政局 项目联系人:程璐 联系方式:18932796681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893279668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