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湖街道楼村新村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236.8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6.8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湖街道楼村新村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拟对新湖街道楼村新村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新湖街道楼村新村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368468.11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玉龙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现拟将合同延期三个月(自2024年2月3日起至2024年5月2日止),原合同每月服务费为789489.37元,三个月费用为2368468.11元,核减后每月费用为715007.52元,三个月费用为2145022.56元。按双方签订的原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要求和标准继续提供清扫清运及公厕管理服务,如甲方在此服务期限内完成新一轮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招标工作并要求乙方提前终止服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服务费按实际服务期据实结算。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新湖街道楼村新村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第三年合同于2023年11月2日到期,前期,我街道已经区财政局同意,将新湖街道楼村新村清扫清运公厕一体化服务期延长三个月,服务期从2023年11月3日至2024年2月2日。目前,我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已进入请示立项阶段,但该项目涉及市政管养内容较多、金额较大、招标文件较复杂,为合理制定投标条件,有效筛选优质服务企业,实现“优中选优”,并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故我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采购周期较长,为确保我街道环卫工作正常开展,故合同延期三个月(第二次)。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项目延期合同中,在现行管养标准基础上压减经费,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压减20%。故本项目服务金额压减20%(通过优化作业方案、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等方式压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园路268号
联系电话:0755-88212905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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