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东新开河污水处理厂、芳草街污水处理厂、长春市翟家水质净化厂、北十条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金额
47.0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ldq202307-018
预算金额10.04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志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先生13009120812
中标公司吉林省元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47.02万元
中标联系人萧龙珍
公告正文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东新开河污水处理厂、芳草街污水处理厂、长春市翟家水质净化厂、北十条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WLDQ202307-018)
一、 评标情况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东新开河污水处理厂、芳草街污水处理厂、长春市翟家水质净化厂、北十条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LDQ202307-018)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吉林省元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022(万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结合工程进度,对应各工程需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120天内完成。;投标保证金:有。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吉林省同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6(万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结合工程进度,对应各工程需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120天内完成;投标保证金:有。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8(万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结合工程进度,对应各工程需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120天内完成;投标保证金:有。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东新开河污水处理厂、芳草街污水处理厂、长春市翟家水质净化厂、北十条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LDQ202307-018)
中标候选人(吉林省元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A0Y3E395U;项目负责人:萧龙珍;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22052419910421184X;证号:2021012C316;
中标候选人(吉林省同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3339399801;项目负责人:徐晓萌;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220122199003050747;证号:2018012C086;
中标候选人(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14MA0Y349U89;项目负责人:孙婉峤;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22052119910102832X;证号:2018012C08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东新开河污水处理厂、芳草街污水处理厂、长春市翟家水质净化厂、北十条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LDQ202307-018)
中标候选人(吉林省元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吉林省同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将质疑问题以 word 格式发至511028474@qq.com邮箱,并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
二、 其他
1.招标编号:WLDQ202307-018;
2.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东新开河污水处理厂、芳草街污水处理厂、长春市翟家水质净化厂、北十条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3.招标范围:通过现场调查,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染防治措施、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是否一致,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对环境概况、工程概况、生态影响、污染源、环境敏感目标、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运行及效果、社会影响、公众意见等进行调查。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协助招标人成立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协助招标人对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协助招标人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协助招标人对项目文件进行存档。;
4.预算金额:(1).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10.048万元
(2).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10.048万元
(3).东新开河污水处理厂10.048万元
(4).芳草街污水处理厂10.048万元
(5).长春市翟家水质净化厂10.048万元
(6).北十条污水处理厂10.048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结合工程进度,对应各工程需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120天内完成。;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信息:
公示期:2023 年 08月10日至 2023年08月14日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8月10日至 2023年08月14日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方式:将质疑问题以 word 格式发至511028474@qq.com邮箱,并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
本次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志强
电话:1868664650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848号华贸国际24层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话:130091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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