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无线协优项目测试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22.1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28631
预算金额22.14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宋老师010-59101104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松杰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无线协优项目测试设备采购
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无线协优项目测试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28631),采购人为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采 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无线协优项目测试设备采购项 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与规模:购置移动网络 5G NR 多模便携式路测系统 1 套,包含:8 部手 持便携测试终端,含手持便携测试软件+手机 ROOT 权限;1 套多终端便携测试设备(含小背 包底座+陀螺仪+平板电脑+电池)。
本项目采购规模如下: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 22.14 万元(不含税)。
1.2.2 实施地点:北京市。
1.2.3 项目性质:物资采购。
1.2.4 技术要求:供应商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其他要求详见 技术规范书。
1.2.5 本次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6 到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要求将货物交付采购人指定地点。
1.2.7 质保期:系统硬件设备从验收合格后保修期 12 个月;软件系统从验收合格后保 修期 3 年
1.2.8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名。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信元维护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 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供应商不含税响应单价或经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 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单价价格(不含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不含税响应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 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 件。
2.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近三年(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至询 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多模便携式路测系统相关销售)业 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0 万元。
注 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 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 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 或框架协议数量或订单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 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 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 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 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 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3 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 2 人(含 2 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其中含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支撑人员 1 人。
注 1:服务过程中若需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采购人批准。
注 2:供应商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并备注人员角色,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 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 6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
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 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 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 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 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 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4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 代理商:本次询比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 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须提供翻译版本),且已授权代理商应答的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应答。
2.6 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8)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9)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0)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1)供应商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 决的。
(22)供应商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采购人发布通报 3 次及以上的,以采购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23)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4)其他按照《关于印发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 定的通知》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 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8 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23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北 京时间,下同)。如需纸质询比文件,可在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时间联系询比代理机构领取。3.2 电子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3.2.1 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 项目的登记购买、询比文件的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
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2)登记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保存支付凭证:请务必在支付成功后保存支付凭证,支付凭证用于“中国电信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
(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 本项目登记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3.3 纸质询比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 8 号京印国际中心 A 区 701-1。
3.4 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纸质询比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5 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3.6 询比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询比文件 费用后 1 日内寄出。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 分。4.2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 8 号京印国际中心 A 区 701-1 会议室三。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询比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 联系方式
咨询
招标业残专朋章
采 购 人: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 401 号中国电信楼六层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10-59101104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 8 号京印国际中心 A 区 701-1
邮 编:10006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28631 联 系 人:黄松杰、孟庆宝、宁欣、曾欢、蒋润婷、赵宏月、魏宝强
电 话:19907808688(黄)、15507714024(蒋)
电子邮件:19907808688@189.cn
6.2 异议接收邮箱:
采购人:北京信元电信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11 月 22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