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要求,按相关规定,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决定对合浦站货场闲置场地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面积:合浦站货场的闲置场地,面积约为25亩(16650平方米),标的物现状出租,已接通水电(原设备老旧,需改造后方能使用),部分区域未平整。
二、招商项目名称:堆场租赁、仓储租赁(危险品除外)。
三、项目保留价:6.25万元/年。
四、招商人: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
五、招商方式:在国铁95306招商平台上挂网对外公开网上竞价(竞价网址为https://zs.95306.cn)。如公告后无人参与报名或经资格初审、招商评审等环节后无法确定中商人的项目,在招商底价、物业条件、合作期限、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则转为商务洽谈方式确定中标方。
六、招商时间、地点及形式:
1.报名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18:00前。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0-3号,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4楼开发经营部,张善鑫:0771-2761464,13617773124。
3.招商形式:网上竞价(即通过百度搜索:国铁采购平台,进到网站之后点页面右边的:国铁招商。竞价网址:https://zs.95306.cn)。具体网站登录注册登录指南请联系招商方联系人(张善鑫13617773124)备索。
七、合同形式: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租金一年一付,先缴后用,租金逐年递增3%,其中建设期3个月,4年9个月为经营期,如建设期内中商人提前完成装修开业,则从开业之日起的后续时间计入经营期,中商人需按照租金单价补缴租金,合同到期后,中商人投资建设的地面附着物等不动产全部无偿移交归招商人所有。
八、竞商人资格:
(一)竞商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时竞商人、公司及法人、股东及其他关联自然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二)竞商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暂停、取消竞商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
(三)竞商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与南宁局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有合同纠纷或欠我公司场地租赁费的公司及企业,不予接受报名竞商,如发现在招商过程中竞商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立即取消竞商人及关联竞商人的竞商资格,列入黑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我公司的任何招商项目竞商,串标的竞商人及关联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拒绝有欠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招标人费用记录的单位报名。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六)标的物招商面积为参考面积,该面积仅作为招商人确定标的物招标底价的参考,不作为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的计算依据。中商人应当按照中商价与招商人签订租赁合同,不得以招商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出入为由向招商人提出减少或降低租金的要求。
(七)如竞商人中标后,由于自身原因弃标的,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商人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商文件第十二项。
九、招商文件编制及有效期限:竞商人编制的招商文件须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招商文件无需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招商文件应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涂改;招商文件必须有意向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经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招商文件有效期自竞商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之日止,中标人的招商文件有效期至租赁合同终止之日止。
十、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商人指定账户缴纳竞商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招商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竞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项目的,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的竞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不足抵扣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需补齐,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最后一年租金的25%。竞商人须向招商人指定以下账户缴纳竞商保证金,必须使用对公账号转账,请注明“合浦货场闲置场地竞商保证金”。
名称: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西支行;
账号:626257485441。
十一、招商规则及报价说明:
1.竞商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招商人组织,同级党委派人参加。
- 竞商人可联系招标联系人领取《招商系统竞商人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并在招商人通知的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国铁95306招商平台场参加网上公开竞价,本项目设置的竞价步长为1000元(最低加价幅度),竞商人每次报价=项目保留价+步长×N(N为整数,如1,2,3……100等)。本次竞商报价不含公共照明、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用电、站内用水、公共区域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3.竞商人在领取到手册后,必须认真阅读了解具体的注册报名、材料上传、竞价程序等具体流程,如有疑问要及时与招标联系人沟通明确,如因竞商人自身原因导致竞商失败,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二、招商方案及说明:中标人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版本报名后发电子版),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足额缴纳全部中标租金费用,如后续提前开业则按实际开业时间补齐当年租金费用。竞商人承诺按照招商人指定的业态规划提交方案,经招商人及相关站段审批通过后,方可入场施工,并主动接受招商人及车站监督,若未达到该装修标准,招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差额。
十三、其他要求:
(一)竞商人中标后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租第三方。
(二)合同到期终止后,中商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移交场地及场地上全部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中商人投资建设及改造的不动产建筑,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终止前当年的租金日标准的2倍向招商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且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中商人要在建设期内完成经营项目的基础建设、市政报审报建、消防检测、安全评估等一系列施工及手续办理,并招商人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相关费用均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如建设期内中商人无法如期完成项目建设的,招商人有权单方与中商人解除合同,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由于使用该处场地产生的土地使用税费以及其他相关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需每年向经贸公司提供相关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同时为了确保承租方按时缴纳税费,承租方需同意在未完成相关税费缴纳的情况下,可由经贸公司使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于税费缴纳,并在接到经贸公司书面扣减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并将以上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禁止经营的范围:利用标的物存放固体、液体废弃物、有毒有害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经营过程中可能排放污水、粉尘等污染物以及产生噪音的;利用标的物进行办学、午托、培训、养老院、网吧等经营项目的;一切违规、违法的经营行为。中标方全权负责使用期间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劳动安全,保证环境卫生、整洁,并承担运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
(六)拟签订合同及安全承诺书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及安全承诺书条款需结合本招标文件制定,以实际签订为准。
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