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城区公益广告画面制作发布项目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202311233164(jt001)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建国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弘道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明昊150062768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30
公告正文
竞谈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城区公益广告画面制作发布项目的潜在交易响应人应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谈文件,并于2023年11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02311233164(JT001);
分包编号:Z202311233164(JT001)-1;
项目名称:海安市城区公益广告画面制作发布项目
预算金额:10万元,最高限价:12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竞谈需求:详见竞谈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时间满一年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时该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二、交易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谈判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技术、设备等证明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参加竞谈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益广告画面制作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获取竞谈文件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防止因浏览器版本原因不能完成交易。
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地点:凡有意参加竞谈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方式:自行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竞谈活动。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谈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谈文件第二部分。
2.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竞谈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3.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中标后,若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成交人当年及下年度不得参与海安市城市管理局的任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九、竞谈项目联系事项
1.交易发起人信息
名称: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海安市丹凤路6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建国 13962754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弘道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海安街道江海西路2号2幢401-407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明昊 15006276868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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