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文件及重要通知
各投标单位: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南浔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光电湾建设项目-绿色智造产业创业园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A3305030670000119002001】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重要通知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无招标答疑!
二、本项目制作投标文件时,如因电子平台投标文件上传容量问题导致投标单位图纸等资料(如有)无法完整上传的,可提供书面文本(文本要求最大为A3版本,超过A3版本的自行折叠成A3大小,并在封面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超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不予接收。图纸等资料如能全部成功上传的投标单位,是否提供书面文本由投标单位自行决定。现场递交地址: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北门二楼F区公共资源交易区2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
三、本项目为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因考虑到工期较长,不可预见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发生,在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范围外,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现场签证单可另行计入最终结算。该部分由审计部门以发包人、监理单位签证的联系单为依据,结合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四、投标保证金免缴政策:根据省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建发〔2020〕44号)。投标人获得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评价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最高等级的(不分专业类别,有一项达到A级的),即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文件及重要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