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职责任务清单(2023年本)招标公告
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平安建设公共体育设施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移民后期扶持内河安全管理疫情报告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共文化设施监督管理相关救助信访工作网格化环境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生活保障河道非法采砂残疾人保障地名方案就业创业基础数据收集电动自行车医疗保健学前教育农村五保供养就业援助水污染防治退役军人联系沟通动物产品检疫驻地迁移日常养护农房设计图集编制宅基地审批肥料困境儿童关爱保障人口普查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生育服务统一战线工作体育赛事志愿服务活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建筑风貌管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退役军人及家属参加现场招聘会林长制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职责任务清单国有资产食品摊贩水土流失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援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封山育林村规民约行政区域界线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森林草原生态建设退役军人采集基本信息退耕还林补助基层政务公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林木种子精神文明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果树种苗火情早期处理文化场所行政处罚孤儿基本生活费业务培训文物保护走访慰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帮扶解困干部教育培训政府值班工作人口信息采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各项补贴城乡建设调查核实封山绿化消防组织体系防疫宣传灭火救援应急管理转发招聘信息湖长制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量检定场安置帮教饮用水水源监管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土地调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文化活动计划台站设备表面的清洁卫生政务服务建设石漠化防治组织评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工作经济普查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建房管理值班值守工作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林地权属纠纷村务公开古树名木养护传染病防治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基层政协污染源普查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流浪犬农作物种子宣传引导理论学习法治乡村建设农村留守儿童摸排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生育登记制度退役军人申领优待证生活服务野外用火优待优属论证评估报告民主管理物业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设施农业用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植树造林随访服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林木良种残疾人两项补贴日常管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保密宣传教育有关社会救助防治知识宣传调研论证河道采砂专业巡逻队情况公示养老金退役军人家庭光荣牌界桩理论阐释食品安全知识基层统计调查人口与计划生育农房质量安全管控党组织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油茶新造林日常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物业服务公共服务理论宣讲涉密文件主流价值观宣传应急演练移风易俗建设移民安置基本农田保护艾滋病防治退役军人基础数据收集宗教事务管理创业扶持补贴平安广西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森林防灭火资产清查涉校涉生安全管理就业创业扶持离退休干部服务资产统计报告红树林资源保护造林补贴台站机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生态护林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农药机房维护资产评估专干服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信息报告和预警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体育设施器材场所防火巡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活救助土地承包经营火灾隐患森林生态保护修复人大代表选举农民负担消防安全责任制禁种铲毒保密工作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资料整理就业指导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数字化和网络建设基层群团工作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设施农用地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组织关系转接服务站点乡村清洁植树种草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住房安全保障湿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残疾人教育安置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动植物防疫退役报到农村留守老年人农业保险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农家书屋退役军人一次性自主就业金青年思想理论教育医疗保障衔接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电梯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意识形态工作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小餐饮应急处理造林绿化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信访接待经济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地产低效林改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秸秆禁烧仓储调拨农村公路养护精神障碍患者康复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合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反恐工作农村和集镇自建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基本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居民公约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专区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医疗保险建房申请受理爱国卫生运动信访风险防控预警治安隐患排查与治理地名命名更名计划生育药具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工作应急救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权益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永久性测量标志农村危房改造农业普查固定资产登记社区康复测量标志保护文化活动信息消防安全检查国土空间规划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社区戒毒界线其他标志物厂务公开农村土地承包协助执法土壤村庄规划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林木种苗食品小作坊定期巡查扫黑除恶综合保障涉林涉草纠纷森林草原异常情况农村饮水工程涉林涉草案件营造林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地质灾害防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爱国卫生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农村工匠培训农房管控森林草原资源管护计划烧除采矿权征租地党风廉政建设党群工作安置和帮教全民义务植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职责任务清单(2023年本)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职责任务清单(2023年本)
〔适用于八步区除信都镇外的15个乡镇(街道),共涉及9个类别126项职责,分别为党群工作11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9项,城乡建设10项、经济发展13项、
村(社区)建设6项、平安广西建设34项、公共服务14项、综合保障25项 ;由各乡镇(街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的“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序号编码对应的区直部门事项名称事项依据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实施主体备注
主项子项

乡镇街道
一、党群工作 (11项)
1A2023001区委办公室基层党务
公开
1.按规定内容和范围编制党务公开目录。
2.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3.党务公开目录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在党内或向社会公开。
4.接受上级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2017年印发)第三条、第十一条。
【自治区党内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2019年印发)第九条。


2A2023002区委机要保密办(区国家保密和密码管理局)保密工作1.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涉密文件的管理。
3.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4.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5.对泄密案件的调查处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六条、第七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施行)第六
条。


3A2023003区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建设1.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2.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3.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及其他隶属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4.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5.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工作人
员。 6.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7.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施行)第二条、第十四条、第四十二。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施行)第六条、第二十一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2019年印发)第三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0年施行)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19年印发)第三部分第(一)条、第四部分第(四)条。


4A2023004区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1.各级党委(党组)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 2.做好国有企业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 3.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 4.将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纳入职责范围,明确人员负责,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工作。
5.各级党委(党组)有机构负责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有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场所。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2016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
见》(中办发〔2022〕31号)。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24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印发)。


5A2023005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
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5.开展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
6.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受理信访举报。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订)第四十六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施行)第四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施行)第二十四
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施行)第三条、第四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9年施行)第七条。
【党内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施行)第三条、第六条、第三十一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施行)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
【监察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施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6A2023006区委宣传部宣传思想工作1.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理论宣讲、理论阐释工作。 2.规范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订)第三十二条。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17年印发)第六条。


7A2023007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已印发文件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内容涉密。 依据涉密。

8A2023008区委统战部统一战线工作1.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
2.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做好服务保障。 3.加强与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沟通、联络交流。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第八条、第十
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印发)。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2020年印发)第五条、第八条、第二十一条。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2017年印发)。
【自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印发)第五条、第二十一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9年修正)第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2005年修订)第二条。


9A2023009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基层人大工作1.按照要求开展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2.组织开展具体换届工作。 3.负责组织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4.开展人大代表会议及闭会期间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工作,办理或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年修正)第三条、第四十九条。
【法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二款。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22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推进“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人办发〔2019〕70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意见》的通知(桂人办发〔2022〕56号)第四部分。


10A2023010区政协办公室基层政协工作1.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 2.协助做好区政协领导、委员到乡镇(街道)考察点的考察、座谈、调研等活动。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2019年印发)。
【团体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2018年修订)第十一条。
【自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2019年印发)。


11A2023011区总工
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区残联
基层群团工作1.指导辖区内基层单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2.指导和推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3.给符合要求的职工群众建档立卡,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4.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 5.推进企业签订集体协商合同。 6.将团建、队建纳入党建工作部署,组织辖区青年思想理论教育并开展活动。 7.充分利用团属学习平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
8.按要求配齐乡镇(街道)团组织书记。 9.做好发展团员工作,规范管理团员档案,扩大“两新”领域团组织覆盖面。 10.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11.落实少先队阶梯式成长激励制度。 12.做好团属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依托社会公益组织,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成立1所“青少年之家”。 13.落实《贺州市八步区青年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5)》分工职责。
14.建立及领导妇女联合会基层组织,依法保障妇女权益。
15.依法依规成立基层侨联组织,增强组织活力,保障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16.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修正)第三条、第十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订)第八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修订)第五条。
【团体规定】《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9年通过)第四十一条。
【团体规定】《中国工会章程》(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团体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2018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团体规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团体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2018年印发)第十九条、第二十一
条。
【规范性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总工办发〔2019〕24号)。
【规范性文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
〔2019〕8号)第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青发〔2011〕3号)。
【团体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2018年修改)第十条、第二十五
条。
【规范性文件】《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规范性文件】《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基层侨联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施行)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残联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20〕69号)第二点第(三)点。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项)
12A2023012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精神文明
建设
1.组织、推动本辖区的志愿服务工作,为本辖区内的志愿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2.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对共建工作。
3.加强主流价值观宣传。
4.结合自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考评细则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19年印发)。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印发)第二条。
【行政法规】《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施行)第五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2020年施行)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9号)第二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印发《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工作指南》(2021年印发)。


13B2023001区民政
局、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
移风易俗
建设
1.指导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充实移风易俗内容。
2.把推动革除婚丧陋习、抵制天价彩礼、解决孝道式微等问题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教育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落实。
【规范性文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39号)。


14A2023013区民宗局民族事务
管理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2.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3.加强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 4.制定具体措施,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5.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印发)。
【行政法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2005年施行)第二条。


15A2023014区民宗局宗教事务
管理
1.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建立宗教工作网络。
3.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
查。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2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修订)第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部门规章】《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施行)第六条。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2020年施行)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施行)第十四条。


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9项)
16A2023015区林业局 森林、湿地、草原、红树林资源保护1.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
2.完成年度造林绿化、油茶新造林和地产低效林改造等各项营造林工作任务,按时上报进度及提交材料。
3.积极推进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油茶新造林和地产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补助等项目实施。
4.贯彻执行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5.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6.做好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
7.保障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促进林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9.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
10.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二
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修正)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六
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四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施行)第三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5年施行)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2018年施行)第四
条、第二十条。
根据职责设定依据,乡镇对森林、湿地、草原、红树林资源保护负主体责任;街道办对湿地、红树林资源保护负主体责
任。街道办对森林保护负配合责
任。
17A2023016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1.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 2.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3.协助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第八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2012年修正)第十八条。


18B2023002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1.会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2.做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防火。 【行政法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年施行)第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印发。



19A2023017区林业局古树名木保护管理1.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科学研究工作的支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2.宣传普及保护知识。 3.做好古树名木养护。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17年施行)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

20A2023018区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1.宣传普及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 2.完成辖区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目标。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1年施行)第七条、第三十条。
【行政法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施行)第四条、第五条、第十
条、第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113号)第(十一)点 。


21A2023019区水利局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
约、保护和管理
1.节水宣传。
2.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
3.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
条、第五十四条、五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31号)第七条。


22A2023020八步生态环境局饮用水水源保护1.饮用水水源监管。
2.饮用水水源保护。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施行)第五
条、第六条、第七条。


23A2023021八步生态环境局水、大
气、固体废物、土
壤、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
1.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水污染防治。
2.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大气污染防
治。
3.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4.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土壤污染防
治。
5.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6.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监
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八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施行)第六条、第二十五
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施行)第四条、第五十二
条、第五十六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订)第三十六条。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施行)第五条、第二十三
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三条、第七
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施行)第四条、第五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施行)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6号)第三条。
根据职责设定依据,乡镇对水、大气、固体废
物、土壤、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及秸秆禁烧监管负主体责任;街道办对水、大气等污染防治负主体责任,对其他污染防治事项负配合责任。
24B2023003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基本农田保护管理1.发现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并整改。
2.主动开展巡查,对发现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及时上报县(区),并报相关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县(区)。
3.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4.按时完成耕地保护责任月考评上报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九条、第三十四
条。
【行政法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第六条、第二十七条。



四、城乡建设(10项)
25B2023004区自然资源局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1.依法组织编制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2.依法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3.依法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二条。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2019年印发)第二点。


单个乡镇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个乡镇区域合并编制的由上一级政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由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编
制。
26A2023022区自然资源局国土调查1.配合区直部门做好本地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2.协调本辖区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查。
3.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及调查成果。
【行政法规】《土地调查条例》(2018年修订)第十条。

27A2023023区自然资源局征地管理1.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1号)。


28A2023024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1.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调整工作。 2.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备、成立、选举、换届等工作。 3.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纠正或者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违法决定。 4.培训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每年开展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 5.办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备案手续。
6.参与物业承接查验,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和接管工作。 7.指导和监督应急物业服务人选聘。 8.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处理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9.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法定的义务。
10.监督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照规定使用和维护物
业。 1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纠纷的投诉、举报处理机
制。
【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四条、第六
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九十条。


29B2023005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八步生态环境局、区乡村振兴局乡村清洁1.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作。
2.加强乡村清洁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 3.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配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2016年施行)第四条、第八
条、第九条、 第十一条。



30A2023025区住建
局、区自然资源
局、区农业农村局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1.指导和推动农房设计图集编制、农房质量安全管控、建筑风貌管控、农村工匠培训等工作。
2.负责建房申请受理、审核上报工作。
3.承办查处违反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4.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坚持乡镇(街道)、村委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的工作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危房不住
人。
5.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对象调查核实、组织评议、整理上报
等。
6.组织实施农村和集镇自建房全面摸底。
7.开展定期巡查。乡镇 (街道)要 加强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的其他自建房开展安全巡查,严防产权人进出使用 。
8.乡镇(街道)是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宣传动员产权人(使用人)积极配合,督促抓紧完成风险隐患整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强化风险管控。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19年施行)第七
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农房管控相关职责分工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99号)。
【规范性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的通知》(桂建发〔2018〕3号)、《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住房保障专责小组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编号:20230285)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68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22〕54号)

子项1至8项为乡镇的职责,子项4至8项为乡镇街道共有的职责。
31A2023026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水利
局、区林业局
动植物防疫1.组织群众做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2.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
3.组织收集在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病死畜禽,并做好处理和溯源工作,及时上报。
4.做好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 5.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
6.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
7.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五十八条。
【行政法规】《血吸虫防治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
条。
【行政法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32A2023027八步生态环境局 网格化环境监管排查、发现、制
止、上报
1.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采取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3.配备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4.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行政法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2019年修订)第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第三条、第七
条。


33A2023028区交通运输局乡(村)道规划、养护、管理1.各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区交通运输局进行乡(村)道规划并报批。
2.按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有关工作。
3.乡(村)道日常养护管理。
4.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第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2021年施行)第四条、第十
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34B2023006区自然资源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 11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 70号)。



五、经济发展(13项)
35B2023007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乡村振兴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2.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施行)第九条、第七十

、第七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印发)第二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0年印发)第二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2021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21年印发)。



36B2023008区农业农村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负责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指导和监督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
见》(2019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10年施行)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二条。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施行)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实施)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意见》 (2015年印发)。



37B2023009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1.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件档案的管理制度。
3.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提供并指导签订流转合
同。
4.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关文件、资料及流转合同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十二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10年施行)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二条。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施行)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实施)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8B2023010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保险工作1.加强宣传。
2.组织引导参加农业保险。
【行政法规】《农业保险条例》(2016年修订)第五条、第六条。


39B2023011区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经济管理1.负责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2.对集体资产进行审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七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二十七条。



40B2023012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1.加强对国家各项农业资金分配、
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2.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九条。


41B2023013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设施农业用地管理1.定期汇总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后汇交至区自然资源局。
2.将设施农业用地纳入日常管理。
【规范性文件】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



42B2023014区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1.普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科技知识。
2.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第五条。


43B2023015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1.采取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2.充实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3.指导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协助开展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培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修正)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44B2023016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1.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
2.支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试验、示范。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17年施行)第三
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45B2023017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国有农(林、
牧、渔)场建设
1.加强规划建设。
2.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3.鼓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施行)第二十二条。


46B2023018区市场监管局、区经贸局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指
导、管
理、监
督、协调和服务
1.负责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审核,上报。
2.做好日常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行政法规】《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年修订)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四。


47B2023019区农业农村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行政法规】《农田水利条例》(2016年施行)第四条。


六、村(社区)建设(6项)
48B2023020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村务公开1.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2.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务公开实施办法》(2003年印发)第四条、第二十条。



49A2023029区民政
局、区委组织部
组织城乡(社区)协商1.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应当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跨村(社区)协商的协商程序,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研究确定。 2.需要村(社区)落实的事项,村(社区)党组
织、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实施,落实情况要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刊物、村(社区)网络论坛等渠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2015年印发)。

50A2023030区民政局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1.乡镇(街道)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
2.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2016年印发)。

51A2023031区民政
局、区农业农村
局、区委组织部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1.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
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 2.组织实施换届选举。 3.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申请。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1年印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18年修正)第三条、第五
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年修正)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五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施行)第四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20年修订)第六
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
法〉办法》(2020年修订)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文明办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 号)


52B2023021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监督管理1.健全乡村财务管理。 2.严格审核村干部基本报酬,以“一卡通”方式,按月足额发放到人。 【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的通知》(2019年印发)第七条。



53B2023022区农业农村局农民负担和村民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2.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正)第九十五条。
【行政法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1年施行)第三条、第四
条、第七条。



七、平安广西建设(34项)
54A2023032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八步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治安隐患排查与治理。
3.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4.建立专业巡逻队。
5.开展反恐工作。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2015年印发)。
【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19年印发)第十一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施行)第八条、第九条。
【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年通过)。
【行政法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1年施行)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行政法规】《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施行)第十二条。
【自治区党内法规】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印发)第九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印发)。
另有依据涉密。


55A2023033区司法局人民调解1.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2.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风险隐患,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3.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1年施行)第三十四条。


56A2023034区委政法委扫黑除恶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整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加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2.依法打击操作破坏换届选举、扰乱秩序、强揽工程、非法侵占或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同步“打财断血”,铲除“村霸”等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5月1日实施)第七条、第九条。

57A2023035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1.负责社区戒毒工作。
2.基层司法所协助做好年度内户籍地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帮教日常工作;
3、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年度内户籍地刑满释放人员中重点帮教对象、“三无人员”“三假人员”的衔接、安置、帮教工作。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0年印发)全文。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施行)第三十四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七条。
【行政法规】《戒毒条例》(2018年修订)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中央社会治安治理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劳动部、民政法
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的意见》(综治委﹝1994﹞2号)第三条。


58B2023023市公安局八步分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1.与八步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加强联动机制,相互沟通,对涉及禁种铲毒相关的信息,进行研判分
析。
2.加强禁种铲毒宣传,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途径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禁毒工作,提高全区群众禁种铲毒意识,构建无毒的良好环境。
3.继续坚持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管理,明确奖惩办法。
4.动员、组织村干部、民警、及相关禁毒工作者对每一山每一沟进行地毯式的检查,确保禁种铲毒工作落实到位。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施行)第十九条。


59A2023036市公安局八步分局禁毒宣传教育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1.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应用。 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施行)第十二条。
【行政法规】《戒毒条例》(2011年施行)第五条。

根据职责事项依据,乡镇负责禁毒宣传教育和社区戒
毒、社区康复;街道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
复。
60A2023037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乡村建设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拟订本辖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或方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进家庭等主题活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3.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培育一批农村普法骨干,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4.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5.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
6.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困难人群的法律援助,降低援助门槛,做好应援尽
援。
7.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印
发)。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021年施行)第十条。


61A2023038区司法局,区直各有关部门综合执法1.依法规范履职,严格依法行政,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积极实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 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强化执法协作,联合区直各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通告》(桂政发〔2021〕12号)全文。


62A2023039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1.依法依规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生活救助,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生活保障,落实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实现稳定就业。
2.安排人员与司法所一起组建社区矫正小组,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活动情况,共同监督管理教育好社区矫正对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3.动员村委会、居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4.依法组织设立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20年施行)第六条,第八条,第九
条。


63A2023040区信访局信访工作1.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和信访风险防控预
警。
2.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年印发)第三条,第二章第六条。
【行政法规】《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第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17年印发)第三条,第二章第八条。
【规范性文件】国家信访局《“十四五”时期信访工作发展规划》
(国信发〔2021〕6号)第二章第二节。


64A2023041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1.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督促企业、村(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问
题。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施行)第六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2019年施行)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修正)第四条第三
款。


65A2023042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森林防灭火1.森林火灾的预防、调查核实及扑救。
2.监督管理野外用火。
3.组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4.火情早期处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行政法规】《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2016年施行)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
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2016年实施)第四条 ,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印发)第三点第(七)点。


66A2023043区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1.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防范、报告和应急处置。 2.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3.及时汇总上报自然灾害情况到区应急管理局。 4.落实一名领导负责统筹本辖区应急管理各项工
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施行)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行政法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201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公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二
条。
【规范性文件】《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应急〔2020〕19号)一、四大点。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2021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的意见》(桂政发〔2009〕60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56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4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5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应急能力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65号)。


67A2023044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工作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5.建立健全消防组织体系。
6.做好灭火救援的相应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2年施行)第四条,第五条,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消防规定》(2013年施行)第二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2016年施行)第三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水源管理规定》(2018年施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
〔2017〕87号)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9〕57号)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43号修订,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第四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87 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生产经营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规定(试行)》的通知(贺政规〔2022〕7 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68A2023045区委网信办网络安全1.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2.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
作。
3.做好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
【党内法规】《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印发)第二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施行)第十九条,第二十一
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施行)第六条。


69A2023046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涉渔“三无”船舶(含船、艇、排、筏等)安全监管1.对纳入乡镇安全监管的小型“三无”船舶进行检查、登记、复核。 2.涉渔“三无”船舶(含船、艇、排、筏等)纳入乡镇安全监管。
3.依法华依规,切实履行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5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2019〕4号)。


70B2023024区农业农村局农药、肥料的监督管理1.协助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2.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部门规章】《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第二十四条。



71B2023025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监督管理1.配合做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的监管管理工
作。
2.对日常巡查发现的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质量问题及时上报。
3.做好林木良种的选育、生产等工作。
4.依法保护林木种质资源。
5.利用多种形式公示本地种植的果树种苗的相关信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订)第三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年修正)第三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2021年施行)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果树种苗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第十二
条。



72B2023026区自然资源局土地、林地权属调处1.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
木、林地权属纠纷。
2.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工作给予指导帮助。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四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部门规章】《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10年修正)第五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2019年修正)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73B2023027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3.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
4.对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18年修正)第十条,第四十
条。



74B2023028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1.建立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
2.推选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兼任站长,选聘1至2名当地青年担任志愿者或联络员,负责当地消费者维权难、投诉难的问题。
3.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75A2023047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1.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2.支持、协助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加快推进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制建设。
4.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5.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分类报告指导制度。
6.村(居)民委员会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印发)第二十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订)第六条,第十条。
【行政法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四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2019年施行)第五条,第四十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1〕193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桂食安办〔2016〕26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3〕48 号)。


76A2023048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1.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路段),确定摊位数量和经营时段。
2.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公平合理安排摊位,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7年施行)第四条,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77B2023029区水利局河道采砂管理1.对已发证的河道采砂划定范围进行监管。
2.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印发)。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
【规范性文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
知》(办河湖〔2021〕252号)。



78B2023030区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管1.强化巡查职能。
2.完成净采矿权征租地工作。
3.协调矿权出让的民事关系。
4.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5.要严格执法和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三条,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的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号)第十五条。



79A2023049区教科局涉校涉生安全管理1.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协调机制。 2.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及防溺水工作。 3.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做好护学岗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教督导〔2021〕4号)。


80A2023050区交通运输局内河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
2.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3.落实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
4.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5.推动落实渡口渡船安全属地责任。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五
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2019〕4号)第一条。
【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通知》(交水规〔2020〕13号)。


81B2023031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82B2023032区卫健局职业病防治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采取措施,使相关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3.加强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及相关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4.巡查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隐患,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九条,第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法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施行)第十条。



83A2023051区卫健局传染病防治1.支持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2.加强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
【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修订) 第十三条,第四十
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2013年施行)第四条,第七条。


84A2023052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1.各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明确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配合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依据上级财政文件指导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4.配合做好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
督、管理。
5.配合做好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行政法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施行)第六条。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12年施行)第四条。


85A2023053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建设1.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依托“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2.持续深化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下沉至村(社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村屯群众办事更快捷、方便。
3.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和服务窗口设置。做好政务服务示范乡镇、村试点建设工作,全面夯实“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基础,提升基层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水平。 4.持续推进“桂通办”平台系统镇、村两级的部署应用;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办”向“掌上办”转变,持续推进广西政务APP、智桂通全面铺开工作。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2018年印发)全文。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全文。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5〕31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数发〔2019〕13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数发〔2021〕13号)第三条。


86B2023033区民政局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1.建立本级界桩日常管理档案。
2.宣传、贯彻和落实好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加强对界桩的管护。
3.组织好界线其他标志物及与界线有关的地物、地貌变化情况的修测工作。
【行政法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部门规章】《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2008年民政部令第3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7号)。



87A2023054区文广旅局协助做好文化场所行政处罚协助区文广旅局做好文化场所行政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15日施行)第二十六条。

八、公共服务(14项)
88A2023055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1.在乡镇(街道)便明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按照“五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设
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2. 编制镇、村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 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机构职能等。
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合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第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89A2023056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出具各类证明材料1.乡镇(街道)针对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
明、重复证明等问题,形成乡镇(街道)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 2.根据工作职责出具相关证明。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
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28号)全文。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证明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7号)全文。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全区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规〔2020〕3 号)附件1。


90A2023057区民政局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1.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活动。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3.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4.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与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
法》(2017年施行)第四条,第四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部 卫生计生委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
见》(民发〔2017〕193号)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2021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公安厅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4 号)。


91A2023058区民政局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管理1、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 2、城乡特困人员审核审批、动态管理。 3、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按职责负责部分)。
4.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行政法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施行)第四条,第七条。
【行政法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施行)第三条,第二十四条。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部门规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1年施行)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部门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2022年施行)第三条,第三十四条。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2020年施行)第七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0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21〕43号)第三条,第十条。


92A2023059区民政局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障1.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
3.农村留守儿童摸排工作。
4.建立健全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困境儿童信息台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第八十一
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0〕54号)。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
2010〕 161号)。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 62号)。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86号)。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
2010〕161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通知》(桂民发〔2011〕125号)。


93B2023034区民政局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核转报 【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第八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第十九条。



94A2023060区民政局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
2.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3.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4.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5.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加强管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 。

95A2023061区直各相关单位,区财政局各类补贴发放1.组织验收。 2.加强档案管理。 3.发放补贴资金。 4.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认定。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0号 )第二条第(七)款,第三条第(六)款。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16〕号)。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民规〔2020〕1号)。


96A2023062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1.完善流转交易机构建设。
2.监管乡镇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
3.依托现有场所设立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工作。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
见》(国办发〔2014〕71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2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73号)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七
条。


97A2022063区卫健局人口与计划生育1.开展人口信息采集、统计。
2.开展计划生育服务。
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各项补贴的收集、转报。
4.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5.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6.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和发放计划,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7.《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
8. 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后依法增加待遇的审
核、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高考加分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9. 出具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证明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正)第五条,第三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修改)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部门规章】《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施行)第十二
条。
【规范性文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6〕122号)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


98A2023064区人社
局、区医保中心
社会保障经办服务1.对参保人员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配合做好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
2.负责咨询、受理、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3.组织城乡居民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
5.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6.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障业务工作 。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2003 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 号)第二条,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 )。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22 号)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第六条,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4号)第三条。


99A2023065区人社局就业创业工作1.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
2.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监测系统录入。
4.创业扶持补贴。
5.城镇新增就业系统录入。
6.建立基层服务窗口,承担就业服务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第六条,第五十二条。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100A2023066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1.收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梳理事件源头,做好化解工作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2..收集各乡镇、街道光荣牌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更换退役军人家庭光荣牌等。
3.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4.就业创业基础数据收集并动态更新,配合区局做好辖内退役军人基础数据收集。
5.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配合区局做好转发招聘信息,动员本辖内退役军人及家属参加现场招聘会。 6.配合上级党委、政府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党建+基层治理完善、部站共建)。
7.做好优待优属工作,积极了解退役军人生产生活情况,并按有关政策扶持、帮助。 8.做好退役报到工作,为退役军人采集基本信息,协助组织关系转接和落户等工作。 9.协助退役军人申领优待证及发放登记。
10.做好“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工作。(重点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退役军人) 11.做好退役军人专干的业务培训,并管理、利用、发挥好专干服务的优势。 12.做好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
13.发放退役军人一次性自主就业金。
14.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和退役军人联系沟通,保障退役军人权益。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1年施行)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
南》(退役军人部发〔2019〕57号)第四条,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67号)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通知》(国拥〔2019〕3号)。


101A2023067区残联、区人社
局、区教科局、区乡村振兴局
残疾人保障1.落实残疾人教育安置政策。 2.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3.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权利,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
4.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订)第五条,第七条。
【行政法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订)第四条。
【行政法规】《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施行)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
条。
【行政法规】《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2年修订)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九、综合保障(25项)
102A2023068区政府办公室政府值班工作1.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健全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 2.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是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值班力量配置,杜绝擅离职守等现象。 3.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全面、准确报送信息。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迅速把情况先电话报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并在一个小时内形成文字汇报材料报送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 4.建立基层应急信息传递机制,将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设法第一时间通知每家每户和每个群众。
5.建立基层信息员报告和预警发布工作网络,综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5号)。


103A2023069区委组织部、编
办,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
人才队伍建设1.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
3.统筹兼顾,推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
4.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与交流机制。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党内法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5年印发)第七条。
【党内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2012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4号)全文。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施行)第二十八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条。
【行政法规】《F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 年施行)第六条,第九条,第三十二条。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 年施行)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施行)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4 号)全文。


104B2023035区发改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1.建设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 2.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3.确认新建大中型水库人口核定登记成果。 4.审核村委上报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 【行政法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年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718号)第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桂政发〔2006〕33 号)。



105A2023070区发改局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1.落实属地责任,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2.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和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
3.协助做好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电力线路通道巡查工作。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2012年施行)第七
条。


106B2023036区林业局退耕还林1.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
2.组织开展退耕还林活动的宣传教育。
3.组织技术推广单位或者技术人员,为退耕还林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4.实施退耕还林的乡(镇)、村应当建立退耕还林公示制度。
5.加强基本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6.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农村能源建设。
7.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行政法规】《退耕还林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107A2023071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林长制、田长制、河湖长制建设1.乡镇(街道)级林长对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生态建设负总责,副林长按辖区划分责任区域。
2.乡镇(街道)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具体工作,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管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知识宣传,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宣传教育、计划烧除和火情早期处理,及时报告涉林涉草案件线索,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林涉草案件,依职权处置森林草原异常情况,协调涉林涉草纠纷。 3.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组织选聘生态护林员。
4.做好生态护林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村级林长正常履职。
5.建立林长制、田长制、河长制、湖长制。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
见》(2021年印发)。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四条第二款。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2018年印发)。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印发)第二大点。


108B2023037区水利局小型水库安全管理1.应明确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2.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库,按照工程产权归属,落实安全责任。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四
条。
【规范性文件】《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02〕188号)。
【规范性文件】《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安监〔2010〕200号)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小型水库管理主要职责及运行管理人员基本要求的通知》(水建管〔2013〕311号)。
【规范性文件】《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办运管〔2021〕263号)。



109A2023072区水利局农村供水管理1.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2021年施行)第四条,第五条。

110B2023038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御及应急救援1.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报告、处理。 2.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 3.制定本级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审核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 5.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6.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施行)第四条。
【行政法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施行)第十五条。



111A2023073区自然资源局测量标志保护做好本区域内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技术装备计量检定场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第四十五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四十三条。


112A2023074区民政局地名管理1.组织有关部门及基层组织调研论证。
2.提出地名方案和论证评估报告。
3.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地方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1990年施行)“第八条,第十五条。
【部门规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0年施行)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桂民发〔2015〕65号)第五条。


113A2023075区民政局政府驻地迁移1.申请并议定乡级人民政府驻地迁移。 2.按程序逐级上报。 【部门规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0年施行)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21〕41号)第五条。


114A2023076区民政局志愿服务工作1推动志愿服务工作。
2.为志愿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2020年施行)第五条。

115A2023077区统计局统计工作1.建立统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3.审核、补充或者改正、保管统计资料。 4.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建立A岗、B岗制度,经济总量大的地区增设C
岗、D岗制度。
5.落实乡镇(街道)统计员变动审批制度。
6.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设立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施行)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行政法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施行)第三条。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修订)第十六条。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施行)第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加快现代化基层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20〕21号)。


116A2023078区文广旅局全民健身工作1.制定年度体育赛事活动计划,开展体育赛事,组织居民参加各级体育赛事,上报工作总结。
2.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维护辖区内体育设施器材场所。
3.建立健全全民健身队伍。
4.做好辖区内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5.及时收集或上报现有各类体育设施、全民健身设施场所建设面积等基础数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 年修正)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部门规章】《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4号修订)第六条。
【地方政府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地管理条例》(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四条。


117A2023079区人武部兵役和民兵工作1.建立民兵组织。
2.完成兵役工作任务。
3.负责民兵战备工作。
4.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年修正)第十条,第三十九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年修订)第五条。
【行政法规】《民兵工作条例》(2011年修订)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布《民兵战备工作规定》(1999年发布)第四条。


118A2023080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监管1.会同县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乡道、村道建设规划。
2.做好乡道、村道日常养护相关工作。
3.指派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做好
乡道、村道养护工作,并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技能培训。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2021年施行)第四条,第二十三条。

119A2023081区教科局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1.负责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
【部门规章】《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施行)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74号)。


120A2023082区教科局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1.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做好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
2.积极支持办好辖区内各类幼儿园,依法承担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相关监管责任。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印发)。

121A2023083区卫健局
预防精神障碍发
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
1.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监督工作,对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和报备。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
4.做好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年修正)第七条。

122A2023084区卫健局爱国卫生运动1.负责爱国卫生制度的具体组织及实施。
2.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制度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

123A2023085区文广旅局、区委宣传部公共文化设施监督管理1.编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向群众公示相关服务信息。
2.制定年度和季度文化活动计划,及时收集、上报各类文化活动信息、基础数据、工作总结。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3.按时开放文化设施,维持管理秩序,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保障居民正常文化服务需求。
4.负责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做好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签收登记上架摆放工作。
5.做好日常文化活动资料整理,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每半年清查一次。
6.做好安全工作,遇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帮助设施内的村(居)民脱离危险。
7.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
8.指导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施行)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六
条。
【规范性文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广电发〔2021〕37号)第七条,第二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GB/T 32940-2016) 第6.2.3
条。


124A2023086区文广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实施;
2.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认定、记录并建立档案;
4.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研究;
5.年内走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生存、传习状况一次。 6.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有关的其他工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施行)第五条、第七
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7年施行)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125A2023087区文广旅局文物保护工作1.定期开展文物保护安全巡查; 2.配合做好监督工作,发现建设工程在所在辖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的,及时上报文物行政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126A2023088区文广旅局基站管理工作1.机房维护人员必须接受上岗岗前业务培训和考核,熟悉和遵守有关行业法规、技术标准和工作制度;
2.每周至少对看管的台站进行一次巡查,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保证台站机房内外的清洁卫生,保证台站设备表面的清洁卫生,做好巡查记录。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5号公布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三条。

编码说明:
1.编码的目的是为了确保《 贺州市八步区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有效管理,利于职责事项的识别、检索、统计;
2.编码对于本乡镇(街道)的清单具有唯一性。例子:《清单》“公共文化设施监督管理”的编码为A2023085, 如这一职责事项按程序撤销下放,则该职责事项的编码A2023085不能再由其它职责事项使用;
3.编码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共8位。第1位字母代表实施主体(A为乡镇、街道共有职责事项,B为乡镇职责事项,C为街道职责事项),第2-5位数字为职责事项编入《目录》的年份,第6-8位为职责事项的编号。如经程序新下放的职责事项是当年度的,则第2-5位不用更新,第6-8位接《目录》编号编码;非当年度的,则第2-5位更新为新年度,第6-8位重新编码。例子:某县区经程序下放给乡镇2项职责事项,2023年度《清单》乡镇职责事项的编码最后为B2023038,如属于2023年新下放的,则编码依次为“B2023039、B2023040”,如属于2024年新下放的,则编码依次为“B2024001、B2024002”。



文件下载:
(城东街道公示)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职责任务清单(2023年)(1).xls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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