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清河路以南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设计、扩初、造价)招标公告
金额
33973.3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5202310130203
预算金额33973.36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凌剑0731-857183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清河路以南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30105202310130203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310-430105-04-01-517688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开福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清河路以南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设计、扩初、造价)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备【2023】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设计、扩初、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清河路以南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设计、扩初、造价)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3762.0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7.67万平方米,包含7栋22-25F住宅、2栋1F配套用房及1层地下室,项目总投资约33973.36万元(未含土地取得费)。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从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1、初步设计服务(含扩大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三维仿真模型、设计概算、各阶段过程报建配合服务、扩大初步设计等,并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提供符合EPC项目招标的深化图纸及工程量等工作,包括编制设计概算、应确保相关文件通过职能部门审批、配合相关协调工作等,其中BIM技术服务要求利用BIM技术实现正向设计,并针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优化,同时BIM模型也将运用于后续施工管理。扩充初步设计则要求通过对项目建设标准的明确,达到施工图深度,确保EPC完成的预算编制金额有效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编制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牵头完成合同清单复核工作,负责与职能部门及施工单位对审;④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的建议。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4年04月25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含工程设计和工程造价)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注: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不能由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兼任。。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2)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2.7其他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3.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3.3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或以上单位同时承担。3.3.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以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55817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大厦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麓谷大道627号海创科技工业园B-1栋710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常先生项目负责人:杨凌剑、谢平芳、刘小兵
电 话:0731-82676837电 话:0731-8571837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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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清河路以南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30105202310130203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310-430105-04-01-517688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开福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清河路以南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设计、扩初、造价)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备【2023】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设计、扩初、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清河路以南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初步设计、扩初、造价)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3762.02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7.67万平方米,包含7栋22-25F住宅、2栋1F配套用房及1层地下室,项目总投资约33973.36万元(未含土地取得费)。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从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1、初步设计服务(含扩大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三维仿真模型、设计概算、各阶段过程报建配合服务、扩大初步设计等,并满足初步设计批复要求、提供符合EPC项目招标的深化图纸及工程量等工作,包括编制设计概算、应确保相关文件通过职能部门审批、配合相关协调工作等,其中BIM技术服务要求利用BIM技术实现正向设计,并针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优化,同时BIM模型也将运用于后续施工管理。扩充初步设计则要求通过对项目建设标准的明确,达到施工图深度,确保EPC完成的预算编制金额有效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编制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牵头完成合同清单复核工作,负责与职能部门及施工单位对审;④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的建议。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4年04月25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含工程设计和工程造价)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注: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不能由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兼任。。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2)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2.7其他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3.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3.3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或以上单位同时承担。3.3.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以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55817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大厦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麓谷大道627号海创科技工业园B-1栋710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常先生项目负责人:杨凌剑、谢平芳、刘小兵
电 话:0731-82676837电 话:0731-85718371
传 真:/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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