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贤村大路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景观绿化
金额
2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景贤村大路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景观绿化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贤村大路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临港备{2023}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夏港街道景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贤村大路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景观绿化(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夏港街道景贤村。
2.1.2建设规模:工程主要情况如下:景贤村大路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景观绿化,改造面积约10700m2,涉及透水砖园路铺设约512.96m2、压印混凝土地坪浇筑约1050m2、成品石磨汀步约90块、垒石景墙砌筑约64m3、小青砖花坛砌筑约523m、预制混凝土侧石安砌约2061m、金属景观栏杆安装约980m、杉木桩护坡约350m、改造瓦屋面约300m2;各类乔灌木种植约536株、配套地被植物种植约4797m2、草坪铺设约4741m2及配套土方挖填、垃圾清运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 225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2日,竣工日期:2023年8月10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园林绿化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价不低于18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注:1、五年内指2018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2、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者同时具备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 自 2021年 5 月2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2年 5月2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3年 2 月2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5月25日15时00分至 2023年6月5日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jiangyin.etrading.cn/)”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注明:保证金只能使用电子保函)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5.3电子保函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5日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yin.gov.cn/lgjjkfq/tzgg/index.shtml)”和“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http://jiangyin.etrading.cn/)”发布。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若CA无法登陆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夏港街道景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江阴市夏港街道景贤村景贤路798号
联 系 人: 柳主任
电 话:13961664508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市长江路218号名都国际12B01
联 系 人: 史静霞
电 话:1835258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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