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镇域河流断面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产业园区环境要素跟踪监测项目B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镇域河流断面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产业园区环境要素跟踪监测项目B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17: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镇域河流断面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产业园区环境要素跟踪监测项目B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镇域河流断面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产业园区环境要素跟踪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或济宁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JingKaiQu)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8-07 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B | 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2)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组的投标;生产厂家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前期参与本项目设计、监理、预算等其它为本项目提供咨询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得存在相关行贿犯罪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计量认证CMA专业监测机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本项目兼投兼中;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 15.0000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