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2023年5月31日09点00分前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至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不接受到付邮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未递交备份响应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响应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09点00分)时自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