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来宾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金额
3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4K腹腔镜1台,具体产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一、 采购人名称: 来宾市人民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112103118679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来宾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4K腹腔镜1台
预算金额(元):
3250000
数量:
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品牌/厂家 产地
/ / /

七、 申请理由: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家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韦若谷 主治医师 九三学社来宾市委
陈宝丽 主治医师 兴宾区疾控中心
文芸 专职律师 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
韦付良 主管技师 来宾市中心血站
莫炳干 主管医生 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来宾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772-4233587

传真: /

地址: 来宾市盘古大道15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陆燕斌

监管部门电话: 0772-4235180

传真:

地址: 来宾市盘古大道69号














附件信息: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pdf

    3.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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