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16年污水直排口截流改造工程兴宁一中、四塘江后期运营管护(重)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工0771-329072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0771-576653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污水直排口截流改造工程兴宁一中、四塘江后期运营管护(重)进行了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鼎策ZB-2017 -161(重)
项目名称:2016年污水直排口截流改造工程兴宁一中、四塘江后期运营管护(重)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9日

定标日期:2017年11月06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众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B5栋不-26号房第一层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万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6年污水直排口截流改造工程兴宁一中、四塘江后期运营管护 肆拾万元整(¥400000)

评审专家名单:陆松延、黄启生、韦元贵

交货期/工期:2年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卢工 0771-329072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4房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766534 0771-5766404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胡工0771-5766534
五、监督部门:兴宁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0771-5766534
投诉电话:3290927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8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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