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化经开区食品生物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雨水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
金额
2405.6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021-003
预算金额2405.6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先生19990502841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6
公告正文
绥化经开区食品生物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雨水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绥化经开区食品生物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雨水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

项目编号:JH202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绥发改[2020]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经开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嘉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经开区食品生物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雨水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内容:绥化经开区食品生物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雨水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一标段)

1、兴发路雨污排水改造工程:包括敷设DN3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388m,顶管顶进DN2000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1903m,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43座(2300X1100mm37座、2630X2630mm4座、3150X3150mm2座),以及新建排出口1座和混凝土雨水口83座等内

2、山中路(兴绥路—兴发路)雨污排水改造工程:包括敷设DN3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309m、DN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64m、DN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867m,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6座(Φ1000mm4座、Φ1250mm21座、1100X1100mm1座),新建混凝土雨水口51座,以及路面拆除并恢复等内容

3、中再生路(兴绥路一兴发路)雨污排水改造工程:包括敷设 DN3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94m、DN60011级钢筋混凝管120m、DN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60mDN1000II级钢筋混动土管280m、DN12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00m、DN1400II级钢筋混土管320m,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9座(Φ1OOOmm5座、Φ1250mm4座、Φ15OOmm6座、1500X1100mm4座、1650X 1650mm1座、1800X 1100mm7座、2200X2200mml座、2630X2630mml座),新建混凝土雨水口50座,以及路面拆除并恢复等内容。

4、黄山西路(淮河路-兴发路)雨污排水改造工程:包括敷设DN3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323m、DN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633m、DN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53m、DN10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09m,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2座(Φ1000mm3座、Φ1250mm6座、Φ1500mm3座),新建钢筋混凝土Φ1000mm污水检查井13座,新建混凝土雨水口24座,以及人行道步道板砖拆除并恢复等内容

5、黄山中路(兴绥路-兴发路)雨污排水改造工程括敷设 DN3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774m、DN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94mDN800II级钢筋混凝土160m、DN10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80m、DN1200II钢筋混凝土管280m、DN14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76m,新建钢筋混疑土雨水检查井28座(其中Φ1OOOmm3座、Φ1250mm4座、Φ1500nnn5座、1300X1100mm2座、1500X 1100mm6座、1800X 1100mm6座、2200 X2200mml座、150°扇形雨水检查井1座),新建混凝土雨水口 56 座,以及人行道步道板砖拆除并恢复等内容。

6、新安东路(安居路-兴发路)雨污排水改造工程包括敷设DN3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41m、DN6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120m、DN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00m、DN1000II级钢筋混凝主管285m,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5,座(Φ1000mm3座、Φ1250mm5座、Φ15OOmm5座、1300X1100mm1座、1650X1650mml座),新建混凝土雨水口31座,以及人行道步道板砖拆除并恢复等内容。

7、新安西路(淮河路一兴发路)雨污排水改造工程包括敷设DN3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288m、DN800II级钢筋混凝土管491m,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3座(其中Φ1000mm4座、Φ1250mm9座),新建混凝土雨水口26座,以及人行道步道板砖拆除并恢复等内容。

2.4建设地点:绥化市经济开发区;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6月10日,共196计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24056962.7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18、2019、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1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10261600分至2021年1102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09时0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58.199.11:8605/BidOpening),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9.其他

10. 联系方式

督 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454-8776097

标 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系 人:王女士

话:0455-877500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B3栋C单元11层

系 人:于先生

话:19990502841

电子邮件:490508238@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