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2024年度渔船渔港安全综合应急演练和宣传服务的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拟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综合应急演练和宣传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计划,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有关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资质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服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实施能力以及设备、场所、人员等条件。
  三、委托内容
  服务方根据购买方要求,为购买方提供渔船渔港安全综合应急演练和宣传服务,预计2024年7月上旬举办,为期1天,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供LED主屏,规格为10×4m高清分屏,共40m2,保障并宣传应急演练活动。
  (二)提供音响,包括线性全频音箱8个、超低音箱4个、监听音响2个、全频音箱4个、配套器材、无线咪8支、调音台以及调音响师1人,保障并宣传应急演练活动。
  (三)提供舞台,规格为10×3m共30m2,包括KT板舞台围边,保障应急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根据购买方需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保障和宣传应急演练活动的服务。
  四、申请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五、其他要求
  (一)时间要求:预计2024年7月上旬实施,申请人应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购买方要求完成相关服务。
  (二)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2万元(需提供报价单)。
  (三)申请单位以往有过相关活动成功案例的予以优先考虑(在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成功案例的合同、方案等材料)。
  (四)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要求”项目中所需的资质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本服务项目的支持材料。(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即可,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五)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请单位资质条件、报价和以往案例情况择优确定本服务最终供应方。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六、申请方法
  (一)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可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的需事先与联系人确认并另行报送纸质版材料,受理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材料的时间计。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3403室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72195
  传真:(020)86375705
  附件: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