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1、工程地点:南通市。2、资金来源:各级财政统筹资金。3、工程概况:根据各项目的批准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需对计划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测绘服务。计划内的工程位于南通市。4、合同估算价:约48万元。二、招标范围及要求1、测绘期限:依据年度城建计划结合工程实际实施进度安排,从2023年9月起至2024年9月止,凡由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中标单位接受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分别签订各项目建设的规划测绘服务合同,付款时以项目合同为付款依据。2、测绘内容:2.1规划测量:含项目控制测量、记录册编制、工程规划放线、规划竣工核实、房产面积预测、房产面积实测等,并提供相关技术报告;2.2建筑物沉降观测:按照设计或规范对项目进行建筑物沉降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2.3配合做好项目的审批、验收、工程结算等其他事宜。3、招标要求:3.1本次招标旨在确定2023年9月起至2024年9月期间由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工程规划测绘服务单位,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整体工程情况后进行投标,本次招标的合同主要条款将成为今后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若乙方合同履约中配合服务、产品质量、施工管理等不能达到招标方要求,招标人保留今后提前中止合同的权利。3.2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3本招标文件及答疑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3.4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条款,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但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条款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交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3.5投标单位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文件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3.6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其公司正式员工参加。不得委派其他单位的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3.7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如缺席或延时按中途退标处理。3.8本项目评委评标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具体以实际支出为准。三、工期开、竣工时间: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代表通知为准。四、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五、以下条件属于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投标单位的资质类别、等级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3、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接受联合体报名。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9月25日14时00分;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交易”自行下载;八、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14时00分。2、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15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九、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13-59001136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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