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丰区会展中心接待室新增门厅项目
金额
6.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32100101
预算金额6.9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冯海涛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鹏178051996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8
公告正文
大丰区会展中心接待室新增门厅项目
(招标编号:XZP202303210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丰区会展中心接待室新增门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6.9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约6.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丰区会展中心接待室新增门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丰区会展中心接待室新增门厅项目: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
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
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
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
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
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21 08:30到2023-03-25 18:00
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3月25日18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
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8 15:30: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28 15:30:00
开标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大丰区会展中心接待室新增门厅项目
(2)工程地点:大丰区会展中心
(3)工期要求:5日历天
(4)建设规模:约6.9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自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大丰区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大丰高新区
联 系 人: 冯海涛
电 话: 1505109119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区五一路5号
联 系 人: 周鹏
电 话: 17805199656
电 子 邮 件: 15590331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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