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用水统计及2023年水资源公报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slj-(2023)商字第00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镇江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张慷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萍0511-844471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2023年用水统计及2023年水资源公报编制项目(项目编号:ZJSLJ-(2023)商字第005号)已经相关部门同意实施。采购人为镇江市水利局,并委托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承包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主要完成全市用水量调查、用水量核算、全年辅助用水统计技术服务、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数据审核工作以及2023年水资源公报的编制。
2、最高限价:25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限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上述1.2至1.5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15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
注:1.现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领取文件将上述(1)、(2)材料原件扫描、标书汇款记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yzbdl@sina.com邮箱,并需电话告知。
售价:每份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方式,发票可在提交响应文件当天领取)。
收款单位: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门支行
账号:54047117907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09。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3、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参与报价方应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张慷 联系电话:0511-84447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15室
联系方式:0511-84447166 联系人:李萍
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主要完成全市用水量调查、用水量核算、全年辅助用水统计技术服务、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数据审核工作以及2023年水资源公报的编制。
2、最高限价:25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限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上述1.2至1.5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15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
注:1.现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领取文件将上述(1)、(2)材料原件扫描、标书汇款记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yzbdl@sina.com邮箱,并需电话告知。
售价:每份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方式,发票可在提交响应文件当天领取)。
收款单位: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门支行
账号:54047117907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09。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3、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参与报价方应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张慷 联系电话:0511-84447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微夷大厦1315室
联系方式:0511-84447166 联系人:李萍
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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