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勐董镇帕良村灯笼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75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5ed3c77-fced-40c0-83b2-4128bb7e5e13
预算金额750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军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竞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晓龙183142992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1
公告正文
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勐董镇帕良村灯笼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勐董镇帕良村灯笼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c5ed3c77-fced-40c0-83b2-4128bb7e5e13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c5ed3c77-fced-40c0-83b2-4128bb7e5e13
建设规模: 一是新建钢结构农产品分拣中心700平方米、仓储用房350平方米、管理用房300平方米、围栏500平方米,配套水电等设施。二是新建灌溉排涝沟渠5000米、取水坝1座、分水闸20个、挡土墙2500立方米。三是铺设碎石产业路6000米、涵洞10座。估算总投资为750万元。c5ed3c77-fced-40c0-83b2-4128bb7e5e1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26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沧源佤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883-7121022
备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 “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和《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田军
办公电话: 1876085598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竞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晓龙
办公电话: 18314299220 移动电话: 1831429922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400181001001
标段名称: 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勐董镇帕良村灯笼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08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1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沧源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5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完成2024 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勐董镇帕良村灯笼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施工图概预算,并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审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施工部分:①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变更施工内容,包括相关拆除、施工保护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②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施工及供应由中标人负责,费用自理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费,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帕良村、永冷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注:本项目类似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20—2022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有效的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离投标时间最近的有效的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拟派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云建标〔2014〕678号文、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配备》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均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均须为专职。
以上所要求人员均应提供本单位提供投标人与其劳动合同或为其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 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施工单位均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及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起止时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注: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其他要求:(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的承诺(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满足)。(2)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中,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注:本项目类似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2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1.pdf2024-04-25 09:51:4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