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劳动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hgk-sh008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0592-72269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92-55175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安华-公开招标-2024-AHGK-SH008-劳动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项目

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2024-AHGK-SH008

采购人名称、地址

厦门鹭晖轻工实业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朝洋路815号
电话:0592-72269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电话:0592-5517577
邮编:361000

采购项目名称:

劳动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劳动奖励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控制价:

¥15000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
2.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3.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3.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设有仓储场所。若仓储场所是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仓储场所的照片和自有产权证明材料;若仓储场所为租赁的,须提供仓储场所的照片、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次租金转账记录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8.信用查询
在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0.1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部分地方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多证合一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即刻起至2024年07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30:00](北京时间);
2.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时,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后发送至fjahxm@126.com,并联系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陈小姐0592-5517577),我司将在收到《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后1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上午09:0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4年08月06日 上午09:00:0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评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陈小姐 0592-5517577

其他: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五一支行
账 号:8310 0120 0600 00560
3.保证金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苏小姐 0592-5517599


采购公告附件:
  •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pdf (md5:a9228dc406018e38be2c9d2659bc1e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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