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科025-52853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宇华025-845921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E2023032251002903162107
南京市农路建设、养护工程质量检测及路况检测项目 2023NL-JC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农路建设、养护工程质量检测及路况检测项目 已由 宁路纪要[2023]8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3NL-JC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2023NL-JC1标段 标段
2.1项目概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4号)及《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交公路〔2019〕69号)的要求,需对2023年南京市农村公路省计划提档升级项目97公里、桥梁4座、248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和市计划提档升级项目120公里、桥梁17座、175公里对外连接道路、82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及养护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质量检查,同时每年一、三季度对各区年度计划在建项目的20%(不少于1个)进行工程质量抽检和一些临时性专项检查。同时对全市县道公路、乡村道公路分别开展当年全覆盖、两年一次全覆盖的路况检查和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包括所有县道及未实施路况检测的乡村道)。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市农路建设、养护工程质量检测及路况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全市农村公路路况检测。
(2)全市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检查。
(3)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专项检查。
(4)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5)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提档升级道路,桥梁工程,对外连接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
(6)南京市四好农村路信息化管理平台资料初审。
(7)季度考核综合服务。
(8)农村公路数据年鉴编制、数据库维护更新(包含电子地图和交通量数据)、农村公路行业发展公报编制、县乡村公路网线路调整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2.3服务期
365日历天(预计2023年4月-2024年4月),检测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但不限于该时间段内完成整个工程各阶段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有已完公路工程的检测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公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28 10:00  至  2023-04-04 17:30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0 09: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7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 杜科  
电     话: 025-84322723
招标代理: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 系  人:
安宇华、张昌琴
电     话:
025-8459210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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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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