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淳安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标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cc2023004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淳安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方长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鲁哲冰0571-64830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淳安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标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淳安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标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KCC2023004号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不超过12.00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0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9:30时止
八、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8楼803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9:30时整
十、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8楼803开标室。
十一、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联系人:卢玉豪;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鲁哲冰 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长江 联系电话:15990127255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淳安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管部门
联系人:朱东升 联系电话:0571-6527056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一、项目名称: 淳安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标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KCC2023004号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不超过12.00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1 | 淳安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标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12.00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0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9:30时止
八、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8楼803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9:30时整
十、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8楼803开标室。
十一、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联系人:卢玉豪;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1-1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鲁哲冰 联系电话:0571-64830789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长江 联系电话:15990127255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淳安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管部门
联系人:朱东升 联系电话:0571-6527056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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