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店滨海溪河箱涵顶进穿越沈海高速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西店)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330226-04-01-53783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西店高速出口北侧700m处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现状河道通过张家庄中桥下穿沈海高速,河道采用U型槽,穿越张家庄中桥最北侧一跨。张家庄中桥为3-10m桥梁,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第一跨为河道U型槽,宽度为5.8m,高度为2.5m,第二跨、第三跨为规划新园六路。本次主要将现状河道U型槽改移至桥梁北侧,采用箱涵顶进工艺下穿沈海高速。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改移包含箱涵顶进施工段长度为34.5m、两侧箱涵预制安装段为21m及两侧河道顺接段长度约40m。箱涵下穿沈海高速位置桩号为K36+611.4,箱涵断面采用净尺寸6m×3m,箱涵顶进工艺采用机械法顶进工艺,采用顶管机边切削,边排土,边顶进,将预制管节逐段向前推进;设置始发井和接收井,井外侧基坑支护采用钻孔灌注桩进行支护,桩顶设置钢筋混凝土冠梁,桩基间设高压旋喷桩作为止水帷幕,部分边缘部位采用钢管桩及拉森钢板桩进行支护;管棚超前支护采用双排跟管管棚进行作业,分别从始发井和接收井两侧进行对打作业,跟管管棚采用高强地质钢管。(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10449617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2.6招标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8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4-83525061
招标代理: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天明东路345号
联系人:胡一鸣
联系电话:0574-65250082
监管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