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242022bcs00031
预算金额193.31万元
招标公司稷山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359-2580088
中标公司山西创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8242022BCS00031
二、项目名称: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本工程为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削坡33386m3、砌石挡土墙235m、截排水沟(周界截水沟371m、平台截水沟765m、纵向排水沟76m)、绿化面积主要栽植金叶榆343株、连翘18270株、黄栌1528株、撒播草籽7920㎡等。 | 1 | 批 | / | 最终报价:1835500(元) | 山西创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尖草坪区芮城村芮城国际8号楼2单元2603号 | 91140100MA0GUHN16Q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本工程为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削坡33386m3、砌石挡土墙235m、截排水沟(周界截水沟371m、平台截水沟765m、纵向排水沟76m)、绿化面积主要栽植金叶榆343株、连翘18270株、黄栌1528株、撒播草籽7920㎡等。 | 60日历天 | 赵林刚 | 晋21412143500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爱蒲,李斌,梁康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稷山县林业局
地 址:稷山县桥口南环路12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603591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涑水东街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运城有限公司6号商铺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59-2580088
附件信息: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docx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docx
292.0K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1408242022BCS0003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稷山县林业局
采购代理: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需求1
第二章 磋商公告2
第三章 投标须知5
第四章 评标办法29
第五章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38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58
第七章 图 纸76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77
第一章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削坡33386m³、砌石挡土墙235m、截排水沟(周界截水沟371m、平台截水沟765m、纵向排水沟76m)、绿化面积主要栽植金叶榆343株、连翘18270株、黄栌1528株、撒播草籽7920㎡等。
(2)工期: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二、工程量清单(见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三、图纸(另册)。
第二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42022BCS00031
项目名称: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3100元;财政评审金额:1840191.31元
采购需求: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涑水东街梅苑新村小区6号商铺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4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涑水东街梅苑新村小区6号商铺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稷山县林业局
地 址:稷山县桥口南环路128号
联系方式:13603591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涑水东街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运城有限公司6号商铺
联系方式:0359-2580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59-2580088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稷山县林业局 地 址:稷山县桥口南环路128号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3603591208 电子邮件:/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涑水东街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运城有限公司6号商铺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59-2580088 电子邮件:zm19903596103@163.com |
3 | 项目名称 |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4 | 项目类别 | 工程 |
5 | 项目编号 | 1408242022BCS00031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 |
8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1933100元;财政评审金额:1840191.31元 |
9 | 采购范围 |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10 | 工 期 | 60日历天 |
11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2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14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1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 |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 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4、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3期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3期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1期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
16 | 现场考察 | □组织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 联系人: 翟先生 联系电话:13603591208 |
17 | 答疑会 | □召开 ☑不召开,若需要召开答疑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
18 |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2年4月7日00时00分起至2022 年4月13日23 时59分止(北京时间) |
19 | 采购文件获取方法 | 在线获取 |
2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4月18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
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
22 | 采购人澄清问题的时间 | 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澄清问题的时间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澄清和修改中一并明确。 |
23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24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25 | 偏离 | □允许 ☑不允许 |
26 |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单位其他专用章代替。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
27 | 响应文件的印刷、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28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除采用U盘形式外,还须登陆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 1、投标人应在线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开标时需携带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 |
29 | 纸质版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响应文件”、“电子版”等字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 |
3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涑水东街梅苑新村小区6号商铺会议室 |
31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1、投标人通过登陆政采云平台,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上传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该地点主动递交相关资料并办理签到手续。(疫情期间,全流程电子标,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均邮寄到代理公司) |
32 | 是否退还 响应文件 | 否 |
33 | 开标时携带的原件及要求 | 证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企业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2021年第四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表(须包含养老、医疗、失业,项目经理须在明细表中),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8、2021年第四季度纳税凭证;如果当月没有纳税证明,须出具零报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9、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和财务记账凭证(项目经理须在明细中); 11、诚信投标承诺书; 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携带原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4 | 投标保证金 | 1、开户单位: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盐湖支行 账 号:1481 4835 2013 0000 2663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万 元整。 (缴纳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码: 1408242022BCS00031 ) 2、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汇出,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注:1)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35 | 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 |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唱标)一览表、电子版(U盘备份)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同时均需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封口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
36 | 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按顺序订书钉装订成册) | 1、澄清、修改等通知文件的确认函原件(若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第八章); 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7 | 投标人参会代表的要求 |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的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参会代表参加开标时必须携带本单位CA证书,以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携带单位CA证书的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8 | 磋商小组组成及确定方式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采购人代表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若采购人没有授权代表,可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代替。 评标专家应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9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40 | 中标公示媒介 |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41 | 是否电子招标投标 | ☑是,按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规定执行; □否。 |
42 | 中标服务费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43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要求。 |
44 | 违约处罚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
45 | 投标说明 | 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数字证书,打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新版),登录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30分钟内完成解密),开标时,若因无法完成解密而造成的相关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46 | 疫情期间本项目开标注意事项 | 为响应全国疫情防护措施,开标现场需遵守以下要求: 1、开标中,统一听从山西致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安排; 2、开标时需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造成的一切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参加开标时,进场时要测量体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身份证; 4、如有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
47 | 同义词语 | 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及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竞争性磋商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报价人”进行理解。 |
48 | 其他 | 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进行注册,并登录“供应商库”的“注册信息维护”进行自主备案。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
二、投标须知正文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1.2项目概况
1.2.1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3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4项目类别: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5项目编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6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7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8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9采购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0建设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1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定义
1.3.1“工程”指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述工程及相关服务。
1.3.2“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稷山县林业局。
1.3.3“投标人”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1.3.4“服务”系指成交投标人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1.4.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3接收响应文件或开标时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或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
(2)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款提交相关资料的;
(3)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投标人代表为代理人的未携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的、未按要求携带单位CA证书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4.4评标时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报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财政评审的、在设有最高限价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装订、签署的;
(3)投标人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第八章规定的内容、顺序、格式填写的;
(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8)建设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9)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工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现场考察
1.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
1.6.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答疑会
1.7.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7.3 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澄清内容,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开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8语言文件
1.8.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9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分包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本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采购需求;
第二章 磋商公告;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图纸;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应在本章第1.7.2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或电子邮件等,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并要求予以澄清。
2.2.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本章第1.7.3条规定的时间前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开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投标人,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
2.2.4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2.5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1)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2)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3.1.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3.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3.2.2投标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
3.2.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规定的内容、顺序和格式逐项填写,加*项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内容;其它未加*项也必须作出响应,无相应内容可填时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2.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2.5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3响应文件编制及装订
3.3.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3.3.2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内容、顺序编目编页码,纸质版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必须装订为一册,且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3.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均须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再上传到政采云平台上。
3.4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投标有效期
3.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5.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6投标保证金
3.6.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截止时间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6.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6.3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3.6.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a、提供虚假、伪造资料谋取中标的;
b、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c、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d、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e、提交最终报价后退出投标的。
3.7投标报价
3.7.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
3.7.3本次采购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3.7.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3.7.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3.7.6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8.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3.8.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3.8.3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8.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3.8.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3.8.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装袋密封。
4.1.2纸质版密封套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应符合本章第3.4条的规定。
4.2.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未按规定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4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后,应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单。
4.2.5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6投标人应将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按顺序用订书钉装订成一册并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名或加盖名章,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每页均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修改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4.3.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开标
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5.2投标人参会代表的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3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各推荐1名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拆封唱标。如存在异议,由参会领导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裁定。
5.4唱标时,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6.评标
6.1磋商小组
6.1.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组成及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1.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6.1.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项目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其他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
6.2竞争性磋商程序
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6.2.1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报价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
6.2.2第一轮公开报价
6.2.2.1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竞争性磋商会议,邀请报价人参加,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6.2.2.2报价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6.2.2.3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公开报价。
6.2.2.4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6.2.2.5采购人将对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6.2.3报价人的资格查验、符合性审查
6.2.3.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报价人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查验。所提供材料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
6.2.3.2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2.3.3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后续竞争性磋商。
报价人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2.4磋商
6.2.4.1
(1)磋商评审小组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每一报价人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内容主要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报价人基本情况、服务、质保、安全承诺书等。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
(4)报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评审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磋商评审小组与所有报价人磋商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报价人的磋商保证金。
6.2.4.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2.5报价的澄清
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6.2.6磋商的特殊情形及磋商终止
6.2.6.1磋商的特殊情形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只有一家,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2.6.2磋商终止
(1)报价人报价不按照磋商文件进行报价的;
(2)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7竞争性磋商过程保密
6.2.7.1竞争性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报价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6.2.7.2在竞争性磋商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竞争性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8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6.3确定中标人
6.3.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得分由高的优先。中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6.3.2评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编写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按照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3.3采购人未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4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6.5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6.6采购项目废标
6.6.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6.2采购项目废标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
6.6.3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中标通知
7.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在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8.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履约担保
9.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担保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9.1条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签订合同
10.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0.2中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1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10.4中标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10.5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1.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12.保密和披露
12.1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2.2披露
12.2.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12.2.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3.询问和质疑
13.1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13.1.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13.1.2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13.1.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3.1.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13.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1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递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3.1.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3.1.10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13.1.1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4.违约处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投标人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中标服务费的;
(6)投标人未按响应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7)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8)投标人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3、资格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投标人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投标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磋商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投标人: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投标人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投标人磋商的具体内容。
7、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投标人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进行磋商。
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投标人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投标人,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相应的投标人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
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主要因素为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资信及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2.1分值构成
2.1.1投标报价:25分;
2.1.2商务部分:30分;
2.1.3技术部分:45分;
2.2评审标准
2.2.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见本章第4.1条;
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见本章第4.2条;
2.2.3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见本章第4.3条;
3.评标程序
3.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如果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投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和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形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4详细评审
4.1 投标报价评审
4.1.1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磋商小组必须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限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认定投标人仍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其低于成本恶意投标,并否决其投标。
4.1.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4.1.3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
4.1.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1)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扣除。
4.1.5投标报价评分表见本章后附件。
4.2商务部分评审
评标委员按本章后附件“商务部分评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4.3技术部分评审
4.4.1评标委员按本章后附件“技术部分评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4.4.2技术部分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4得分汇总
汇总投标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得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5.投标的澄清
5..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
5.2投标人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后,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
5.3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6.评标结果
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6.2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1
资格评审表
序号 | 审查标准 | 结论 | ||
序号 | 审查标准 | 投标单位1 | 投标单位2 | ...... |
1 | 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则须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2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
3 | 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4 | 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6 | 2021年第四季度的纳税证明,如果当月没有纳税证明,须出具零报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
7 | 2021年第四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及明细表(须包含养老、医疗、失业,项目经理须在明细表中),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
8 |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人员工资表和财务记账凭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明细表中) | |||
9 |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
10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
11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
12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 |||
13 | 满足磋商文件其他要求 | |||
注:通过打“√”,未通过打“×”。任意一项未通过,投标将被否决。 |
附件2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结论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单位1 | 投标单位2 |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 | |||
2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应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
3 |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 | 正本1份,副本2份。 | |||
4 | 响应文件的印刷与装订 | 响应文件采用A4纸打印,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响应文件所有内容装订为一册,且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5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评审金额 | |||
6 | 投标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7 | 工 期 | 60日历天 | |||
8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9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
10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11 | 其他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注:通过打“√”,未通过打“×”。任意一项未通过,投标将被否决。 |
附件3
投标报价评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评标基准价 | 得分 |
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 |
政府采购报价优惠政策: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1)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扣除。
附件4
商务部分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得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投标单位1 | 投标单位2 | ..... |
1 | 投标人业绩(0-12分) 提供至开标截止日之前近3年公司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每有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为12分。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有疑义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
2 | 项目经理业绩(0-3分) 近3年(至开标截止日之前)每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得3分,满分为3分。 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有疑义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
3 | 具有完善的各项管理规则制度及档案管理(0-6分) 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执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证得2分,满分为6分。 | |||
4 | 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0-4分) | |||
5 | 安全生产(0-3分) 投标人近二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0-3分 | |||
6 | 响应文件响应程度(0-2分) 根据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编排页码、内容编制精细等情况进行比较打分 | |||
合计 | 0-30分 |
附件5
技术部分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得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投标单位1 | 投标单位2 | ..... |
1 | 项目施工方案(8分) 整体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0-8分 | |||
2 | 关键部位施工(6分) 施工方案中对关键部位施工方法和措施,且方法明确、措施合理,切实可行0-6分 | |||
3 | 机械设备配置和进出场方案(4分) 施工方案中有用于完成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置,且配置合理,能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要求;有用于完成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进出场方案,且合理,切实可行0-4分 | |||
4 | 冬、雨季施工和夜间施工方案(4分) 方案中有针对本项目的冬、雨季施工和夜间施工方案,且合理,切实可行;0-4分 | |||
5 | 材料供应和进出场材料二次搬运方案(3分) 施工方案中有材料供应方案和材料供应保障措施,且合理可行,有进出场材料二次搬运方案且合理,切实可行0-3分 | |||
6 | 环境保护方案和施工环保措施(4分) 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有针对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等措施,且针对性强、切实可行;0-4分 | |||
7 | 安全施工保障措施(4分) 方案中有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且合理,切实可行; 0-4分 | |||
8 | 新材料应用(3分) 方案中有对针本项目施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0-3分 | |||
9 | 质量保证措施(3分) 施工方案中对针对本项目工程的质量保障措施,且切实可行0-3分 | |||
10 | 拟投入的劳动力(3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0-3分 | |||
11 | 工期进度保障措施(3分) 施工方案中对工期计划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得力,切实可行0-3分 | |||
合计 | 0-45分 |
第五章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否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期限:/。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金额: 无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工程 |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
招 标 人: | 稷山县林业局 | ||||
(单位盖章) |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
封—1 |
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工程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招 标 人: | 稷山县林业局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章) | (单位资质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
编 制 人: | 复 核 人: |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
编 制 时 间: | 复 核 时 间: | |||||
扉—1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削坡整坡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斜坡削坡33386m³ | ||||||||||
1 | 04B005 | 削坡整坡 | 1.机械削坡整坡2.土质类别:综合考虑 | m3 | 33386 | |||||
2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余土弃置2.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3 | 33386 | |||||
措施项目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削坡整坡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削坡整坡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 计 | —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表—12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削坡整坡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其他项目税金 | 其他项目合计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3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坡脚浆砌石挡墙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砌石挡土墙235m | ||||||||||
1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1.土壤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2m 内 | m3 | 455.25 | |||||
2 | 040103002002 | 余方弃置 | 1.余土弃置2.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3 | 391.8 | |||||
3 | 010504004001 | 挡土墙 | 1.M15浆砌石挡土墙2.勾缝、脚手架等 | m3 | 945.1 | |||||
4 | 040306001001 | 透水管 | 1.材料:100PVC泄水管 | m | 212.4 | |||||
5 | 040402017001 | 变形缝 | 1、沥青麻丝宽20mm,深150mm | m | 93.38 | |||||
6 | 040305001001 | 垫层 | 1.材料品种、规格:二八灰土 | m3 | 63.45 | |||||
措施项目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坡脚浆砌石挡墙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坡脚浆砌石挡墙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 计 | —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表—12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坡脚浆砌石挡墙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其他项目税金 | 其他项目合计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3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截排水沟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截排水沟(周界截水沟371m、平台截水沟765m、纵向排水沟76m) | ||||||||||
1 | 040101002002 | 挖沟槽土方 | 1.土壤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2m 内 | m3 | 408.1 | |||||
2 | 040103002003 | 余方弃置 | 1.余土弃置2.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 m3 | 326.48 | |||||
3 | 040501016001 | 砌筑方沟 | 1.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M15浆砌石 | m3 | 233.73 | |||||
4 | 011201003001 | 墙面勾缝 | 1.勾缝类型:凹缝2.勾缝材料种类:1:2水泥砂浆 | m2 | 799.1 | |||||
5 | 040305001002 | 垫层 | 1.材料品种、规格:二八灰土 | m3 | 81.62 | |||||
6 | 040402017002 | 变形缝 | 1、沥青砂浆 宽20mm | m | 23.31 | |||||
7 | 04B001 | DN500波纹管排水沟 | 1、DN500波纹管对开铺设排水沟 | m | 841 | |||||
措施项目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截排水沟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截排水沟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 计 | —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表—12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截排水沟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其他项目税金 | 其他项目合计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3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绿化工程 | ||||||||||
1 | 050102001002 | 栽植乔木 | 1.种类:金叶榆2.胸径或干径:6cm以内3.养护期:1年 | 株 | 343 | |||||
2 | 050102005001 | 栽植绿篱 | 1.种类:1.营养杯连翘2.单位面积株数:10株/m3.养护期:1年 | m | 1827 | |||||
3 | 050102002001 | 栽植灌木 | 1.种类:丛生黄栌2.冠丛高:2m3.蓬径:100-150cm4.养护期:1年 | 株 | 1528 | |||||
4 | 050102013002 | 喷播植草(灌木)籽 | 1.播撒草籽紫花苜蓿、黄骅草木犀、无芒雀麦2.播撒草籽量:60kg/hm23.混播比例:1:1:14.养护期1年 | m2 | 7920 | |||||
措施项目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 计 | —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表—12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 标段:稷山县柳沟坡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其他项目税金 | 其他项目合计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3 |
第七章 图 纸
(另册)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商务、技术)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二零二二年 月 日
目 录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代理人的本项填写“无”)……
4、资格证明资料…………………………………………………………
(1)投标人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副本)…………………………………………………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纳税凭证……………………………………………………………
(8)缴纳社保证明………………………………………………………
(9)工资表………………………………………………………………
(10)财务状况……………………………………………………………
(11)近三年完成的业绩证明……………………………………………
(12)项目管理机构………………………………………………………
(1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诚信投标承诺书……………………………………………………
(17)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施工组织设计…………………………………………………………
4、其他技术材料…………………………………………………………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函
(采购人) :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 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 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
*(1)投标人企业简介(投标人自拟格式书写或参照后附格式4.1)
*(2)营业执照(副本)(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资质证书(附市政公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纳税凭证(附:2021年第四季度纳税凭证;如果当月没有纳税证明,须出具零报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8)缴纳社保证明(附:2021年第四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表(须包含养老、医疗、失业,项目经理须在明细表中),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9)工资表(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人员工资表和财务记账凭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明细表中,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10)财务状况(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附:至开标当日前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拟格式列表说明(或参考后附格式4.2),表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12)项目管理机构(格式附后4.3)
*(13)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1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后4.5)
(1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4.6-4.8)
*(17)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4.9)
(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4.2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类似工程)情况表(格式)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项目管理机构(格式)
4.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社会保险 | ||||
4.4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在建和近三年(至开标当日前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注:
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是类似工程业绩。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注:主要人员指技术、质量、安全、造价、财务等有关专业人员,并应与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一致。
4.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人):
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4月1日至开标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4.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如不适用可删除)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7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如不适用可删除)
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4.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如不适用可删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1)单位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精神残疾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与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含一年)。
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按时缴纳社保金的凭证及加盖社保部门章的明细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支付工资的工资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所附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4.9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注:本承诺函除须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外,在开标时,须另递交一份承诺函的原件。
二、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经理 | |
投标报价 (总价) | 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
工 期 | |
质量标准 | |
备 注 |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最终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经理 | |
投标报价 (总价) | 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
工 期 | |
质量标准 |
投标人: (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参加磋商单位自行打印,加盖公章,单独携带,现场报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格式)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
(大写) :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 中:(元)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合 计 |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汇总。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合 计 |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F.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暂估价和“G.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
3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
4 | 其他项目费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 | ||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其中 暂估价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 合 价 |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 单位 | 定额 单位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和利润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和利润 | |||||||||||
人工单价 | 小 计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 料 费 明 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暂估 单价 (元) | 暂估 合价 (元)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其他材料费 | |||||||||||||||||||||
材 料 费 明 细 | 材料费小计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 费率 (%)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 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合 计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合 计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当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实际数量 | 暂定 | 实际 | |
一 | 人 工 | |||||||
1 | ||||||||
2 | ||||||||
3 | ||||||||
4 | ||||||||
5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 料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 工 机 械 | |||||||
1 | ||||||||
2 | ||||||||
3 | ||||||||
4 | ||||||||
施工机械小计 | ||||||||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 计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合 计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合 计 |
工程项目分部分项、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其中:人、材、机费 | ||||
1.1 |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 | |||
1.2 | 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 | |||
1.3 | 安装工程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 | |||
1.4 |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 | |||
合计 | ||||
2 | 措施项目费 | |||
其中:人、材、机费 | ||||
2.1 | 技术措施费 | |||
2.2 | 组织措施费 | |||
合计 | ||||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材料和工程 设备名称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品牌/厂家 | 规格型号 | 备注 |
注:本表中所列材料设备应仅限于承包人自行采购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本表格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扩展。
*3、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包括: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方案;机械设备配置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夜间施工方案;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新技术应用方案。
(2)保障措施。质量、安全、环保、消防、降噪、文明等措施。
(3)计划安排。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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