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应急院区项目2#楼改造及医疗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应急院区项目2#楼改造及医疗专项工程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3】85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筹措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应急院区项目2#楼改造及医疗专项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仓兴街与规划路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南侧地块)。 (3)建设规模:项目新建1座门诊楼病房楼、1座机械停车楼、氧气站设备房、变电所扩建、对现有2#病房楼四层西侧局部和十层整层改造。新建建筑面积24195.6m2 ,其中地上13647.04㎡,地下10548.56㎡。 (4)招标内容:①2#楼负压升级改造,改造面积1744.07平方米;②新建门诊病房楼内影响科室内装修、防辐射工程、电磁屏蔽工程等;③手术室、检验室等医疗洁净工程;④医用气体工程。 (5)最高投标限价:1696.3436万元。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未换证单位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规定许可类别及等级对照执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GC2及以上) (4)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与投标产品相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于1、医用中心供氧系统;2、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2 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8 09:00:00 至 2024-11-28 09:2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8 09:30:00 ,地点为 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应急院区项目2#楼改造及医疗专项工程 | 0 | 无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汇通路36号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
邮编: /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刘浩 | 联系人: 杨东波 |
电话: 13933077522 | 电话: 13673136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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