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级电动倒置显微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XNZB202435)招标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组织机构是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级电动倒置显微镜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GYXNZB202435
详细的采购需求见报名后发放的招标文件。
二、 采购项目内容
1. 采购内容:研究级电动倒置显微镜一台。
2. 中标人数量:1家。
3. 项目属性:货物类。
三、 报价方式
1. 本项目作为独立的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进行投标报价。
2.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已成功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6 : 30分(北京时间)为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电子邮箱cgzx@gzhmu.edu.cn,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负责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中心人员核实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 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23:59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608采购中心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通过顺丰速运寄付的方式(不接受其他的快递公司和到付及同城等形式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含2024年10月22日,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请保留邮寄凭证备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寄出投标文件(邮寄包裹中,投标文件应使用信封或其他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另行密封)。投寄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者递交方式不符合要求,或者寄出的投标文件数量、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132
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研究级电动倒置显微镜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GYXNZB202435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研究级电动倒置显微镜 | 1 | 台 | 人民币 48万元 | 是 |
详细的采购需求见报名后发放的招标文件。
二、 采购项目内容
1. 采购内容:研究级电动倒置显微镜一台。
2. 中标人数量:1家。
3. 项目属性:货物类。
三、 报价方式
1. 本项目作为独立的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进行投标报价。
2.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已成功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6 : 30分(北京时间)为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电子邮箱cgzx@gzhmu.edu.cn,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负责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中心人员核实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 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23:59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608采购中心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通过顺丰速运寄付的方式(不接受其他的快递公司和到付及同城等形式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含2024年10月22日,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请保留邮寄凭证备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寄出投标文件(邮寄包裹中,投标文件应使用信封或其他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另行密封)。投寄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者递交方式不符合要求,或者寄出的投标文件数量、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132
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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